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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可以賣地嗎?(農村土地補償新標準?)

不,農民只有種植權,沒有處置權。

土地不能買賣,宅基地可以買賣。這是新土地法規定的。宅基地只在村裏賣,不允許賣給城裏人,也不允許賣給村外的人,但不允許買賣。土地屬於國家,妳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明白嗎?

土地可以轉租,也可以長期承包。可以收租金,但是絕對不允許買賣。這根本不是妳的。這塊土地屬於國家。眾所周知,現在大部分都是租賃承包,不存在買賣之說。沒有人有這個權利。

為什麽要賣?租出去多好啊!如果妳能讓妳的祖先受益,那麽妳可以繼續收租金,而且是壹次性出售。當妳的孩子出生時,妳會做什麽?他們將成為沒有土地的農民。他們靠什麽生活?做壹個沒有土地的農民是很悲哀的。別以為沒關系,妳都濕了。壹百年都沒地方住,懂嗎?

千萬不要賣,要租。這是壹個千年大計,受益終生,財源不斷。聰明的農民租了堅決不賣,因為他們還有兒孫對吧?而且不允許賣。這是違法的。國家明文規定土地不允許買賣。現在宅基地可以買賣了。這是為了盤活農村的困局。有宅基地的人和很多沒有宅基地的人。這樣可以很好的緩解農村的壓力,真正利國利民。大家特別支持,盤活農村資源,造福百姓。

土地屬於國家,任何人都無權出售自己的土地。

農民對自己的土地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自己的土地可以轉讓和承包,但不能買賣。這是壹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大家好!我是格格媽的農村生活日記。

農民決不能出售他們的土地。國家嚴禁自由買賣農村土地。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行使經營權。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換句話說,土地的所有權不是個人的,而是所有人的,是公有的。當然,個人不能買賣。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缺錢花。這是什麽?雖然農民天天說我的地:我的地怎麽樣,今年我的地種什麽?但實際上,土地對農民來說只有使用權。用它來交易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壹定要有分寸。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條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的依法用於農業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

第四條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土地不得買賣。

根據以上兩部土地承包法,我們知道自己手裏的土地只是承包的,不存在農民所有的土地。農民可以想用就用,想買就賣。

不要說確權後的土地,就算是荒山野嶺開墾出來的土地,依然屬於國家財產。在我們手裏,除了種地,用來交易真的不可行。

然而,有壹種交易仍然是可能的。比如確認後有人要種妳手裏的地,妳可以通過租金交易,年租金多少。但是,如果要以賣的方式賣地,妳想太多了,更何況我們沒有賣的權利。需要土地的人肯定不會找農民比如開發商買。

這麽說吧,如果我們農民手裏的土地恰好得到了開發商的青睞,那麽土地的價值會比原來的土地高出幾百倍甚至上千倍,那麽農民會因為土地被開發商買走而致富嗎?不,我告訴妳,我們村的土地被開發商買走後,農民得到了什麽。

我們村子的周邊已經開發成了旅遊勝地。在那些日子裏,有許多果園和農田。納入征收範圍後,地上的農作物和建築物折算成貨幣供給農民,而土地每年每畝只補貼1萬元。

這種補貼只有有土地證的農民才有。我們村壹個村民自己當年開墾了兩畝地,正好在被征用的土地範圍內。他在自己的地裏種玉米的時候,本以為能像別人壹樣,每年拿到2000元的補貼,但當他需要土地證的時候,卻發現除了地上的莊稼,他什麽也拿不到。

這裏我特別強調,農民手中的土地不是自己的,只有土地上的莊稼和建築物才是自己的,土地上的壹切都可以買賣,除了土地。

農民出售自己的土地是違法的,因為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的經營權。

因此,農民不能自由買賣土地,只能自願有償轉讓自己的土地。

但是,農民的土地可以被征用。

農民被征用後可以得到補償,

也有極少數地區實驗農民永久退出耕地,將土地經營權永久歸還村集體。

農民因此得到補償。

俗話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

以前靠土地養家糊口,以後土地會增值。農民雖然不能靠擁有土地致富,但可以通過付出勞動保證養家糊口,在城鄉發展壹體化過程中有退路。屬於村集體的土地杜絕了土地買賣,尤其是土地確權後,不能隨意改變耕地使用性質。

土地不僅是農民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財產權利。雖然不能自由買賣,但土地制度改革仍在推進,讓農民更多發揮財產權。

比如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允許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建設用地和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等壹系列改革。

目前農村集體土地流轉需要按流程辦理手續,簽訂流轉合同,流轉期限壹般為30年。30年後需要重新協商或者歸還給村集體。

。如中途需轉租,需征得村集體同意改變原用途,否則村集體可要求改正或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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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農民可以出售自己的土地嗎?敢問,妳是農民嗎?如果是,妳說農村的土地是屬於我們農民自己家的嗎?目前我們農民擁有的土地只有居住房屋下的宅基地和種植農作物的承包地。現在沒有別的地可以用了吧?

就宅基地和承包地而言,其所有權屬於農村村集體,而不是我們農民的私有財產。我們農民不擁有土地,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不管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我們只能使用和耕種土地,這是國家政策範圍內的事情,不允許我們自己買賣。這個政策農民很清楚,農村隨意買賣土地的現象基本不存在。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農村土地是不可改變的。對於我們手裏的承包地,如果我們農民不喜歡種植,還是可以流轉的,在土地流轉操作中可以用來收流轉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壹章第九條明確規定,承包土地後,承包方可以自行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轉讓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所以農民可以把土地轉讓給其他人經營,我們可以賺取壹定的轉讓費,相當於變相把土地賣給別人,但是這個費用不是壹次性買斷,而是隨著我們和轉讓方簽訂的合同期收取。簽十年,人家給妳十年費,簽五年,人家給妳五年錢。合同到期了,愛續約的人會繼續承包妳的承包地,會繼續給妳轉讓費。如果妳不愛續期,土地使用權還是妳的。可以繼續轉讓給他人,從中收取轉讓費。

宅基地也是如此。我們農村戶口持有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買賣權,因為宅基地是村民通過集體村民符合申請條件後,由村集體無償提供給村民的建房。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我們房子的主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農村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是不允許我們農民私自買賣的。

但是我們農民有權自由買賣宅基地上的房子,因為房子是我們農民的私有財產。雖然不能賣宅基地,但是可以賣房子。當然,賣了房子之後,我們也就失去了按照地隨房走的政策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後想向村集體申請建房,也不會批下來。

總之,我們農民使用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屬於農民自己的私有產品,不允許我們私自買賣。如果我們私自買賣,是違法的,壹旦有任何情況,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農民無權出售自己的土地,因為根據土地承包法,農民只享有耕地的經營權和承包權,所有權屬於國家和村集體。這是中國幾十年來的基本土地政策,並將長期存在。

所以,不要指望農村的農田或者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這是違法的,也是逆向行駛。想想吧。如果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無數大地主重新出現,又有多少貧農會再悲慘?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農民閑置的耕地不能換錢。

國家提倡支持土地流轉。

農民也可以用錢換閑置的土地。

承包期內,農民可以自由流轉土地經營權,期間可獲利數萬元。

30年後,土地承包權被重新分割,只要還活著,就可以繼續收購土地,有償轉讓給他人。

我國目前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以內,到期後自動續期30年,死亡後不收回土地,直到承包地下壹次分割。

比如老王40歲的時候分了三畝地,然後耕種了30年,70歲的時候又分了三畝地,但是71歲就去世了。但在他去世後的29年裏,他的子女或配偶仍然可以享有耕地承包經營權,除非他“離婚”。

因為土地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而是屬於國家或全村集體所有,從法律層面上講,農民無權出售自己的土地,但可以通過轉讓土地的實際經營權獲得收益,具體來說就是所謂的“土地流轉”。

按照我國現行的土地承包期30年計算,如果年租金以500元為主,每5年遞增5%,那麽妳名下的耕地流轉30年,將有以下好處:

500乘以5=2500

550乘以5=2750

以此類推,第三個五年,3000,

第四個五年,3250年,

第五個五年,3500,

第六個五年,3750。

總結壹下,30年內,壹畝耕地能給農民帶來的流轉租金在2萬元左右,排除通貨膨脹,還會繼續增加。

土地屬於集體所有。

是中國土地政策的基礎

但國家提倡支持農民將自己的土地流轉,以轉包形式有償出租給他人或經濟實體,無論是作為耕地還是用於其他農業生產活動。至於租金,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有的地方每畝租金500元/年,有的地方年租金高達1000元。

這是我們土地政策的基礎。這樣做也是當時中國農村土地改革的壹個良苦用心。畢竟如果承認或者允許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支持農民自由買賣土地,那麽富裕的農村農民或者有壹定資本的城市居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去農村買那些窮人的土地,就會導致農村土地兼並嚴重,失去耕地或者土地的人就壹無所有,就像現在印度巴西的很多窮人壹樣。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很多人不想種地,他們會選擇“轉讓”土地,每年按照約定的租金進行流轉,這樣也挺好的。

妳好,不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妳只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是我們立足之本。沒有土地,什麽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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