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在拆遷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1。租賃合同期限
有些企業的租賃合同長達十年以上,有些企業的租賃合同即將到期,有些企業的租賃合同已經到期。這樣,對於不可接受的情況,可能會有不同的解決方案。
2.商業用房的性質
有的企業租用辦公樓,有的企業自有辦公樓,有的企業廠房是違章搭建。這樣,不同的情況可能面臨不同的法律風險和不同的法律選擇。
3.企業拆遷後無法挽回的損失。
比如壹些特殊證照,無形資產,員工辭退等無法評估的損失。
4.歷史遺留的壹些問題
比如,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和當時法律不完善,無證建築、企業職工安置等問題,都是參照相關法律或專業拆遷律師來解決的。
5.在評估報告上。
企業拆遷壹般都會遇到這些問題。第壹,評價的範圍是什麽,有沒有遺漏;二是評價標準如何確定,是否偏低;第三,無形資產能否納入考核等等。拆遷補償的多少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企業的規模,企業拆遷項目的性質,雙方談判的力度等等。
二、企業遇到“以拆促拆”怎麽辦?不僅民房會這樣拆遷,各種企業、工廠等經營性用房也會遇到這種情況,但推動拆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違反土地使用性質(集體土地上建的企業或工廠經常發生);
2.未辦理招商手續(過於繁忙或無法辦理快速經營手續);
3.有違法建築的房屋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4、通過拍賣取得國有資產,但手續不全的;
5.企業或工廠建設較早,法律法規不健全;
《城鄉規劃法》於2008年6月5438+10月1日實施,明確了違法建築的概念。判斷違章建築,不僅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還要尊重歷史情況,建築物當時的條件和狀態,進行綜合判斷。其次,認定違法建築的法律依據要充分。在考慮歷史原因的前提下,適用法律應遵循立法精神。
三、企業拆遷補償主要包括項目1。拆遷資產補償費用。
包括土地使用權、工廠倉庫和其他建築物和地面附著物,以及因搬遷而損失的機器設備的賠償。但在實踐中,全國各地的土地拆遷補償往往與房屋、建築物補償壹並計算,不明確、不透明,使得權利人的權利無法獲得相應的合理補償。房屋等地上建築物的補償是用於生產經營的,並沒有像房屋壹樣有壹個普遍認可的市場價格,所以沒有明確的補償標準。
2.停產停業損失
壹般來說,它包括實際經營損失和預期經營損失。停產停業損失往往是直接影響企業賠償總額的部分,這部分也是法律實踐中爭議較大的部分。停產停業成本不僅應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實際損失,還應包括根據上年同期實際銷售額或利潤確定賠償金額。
3.拆遷補償費
包括搬遷前費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的調試和修理費用,以及拆卸、包裝、運輸物料、辭退員工、停產造成的違約金等補償費用。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計算。機器設備分為兩類:壹類是可拆卸設備;第二,設備不能移動。移除可移動設備所造成的損失可分為物理損失和功能損失。實物損失費用包括拆卸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費用和調試費用。功能損失的成本包括機器精度的降低和搬遷造成的不合格品的增加。對於不可拆卸的設備,拆除會導致設備的報廢,所以要結合其新的和重置價格來計算設備的重置價格,並對大家進行補償。至於違約金的賠償,可以按照合同變更或解除時的實際違約金額計算。
4.基於拆遷政策的獎勵費。
包括前期搬家費、拆遷獎勵費、工程合作獎等。拆遷獎勵是壹個政策性的東西,各地獎勵的多少不壹樣。但拆遷獎勵無非是鼓勵被拆遷人盡快搬遷,這點額外獎勵的補償與拆遷補償本身相比微不足道。對於企業來說,有形資產的賠償和停產停業的損失是最重要的。而且因為拆遷補償的談判,經常錯過獎勵的時間。所以對於企業來說,拆遷獎勵的補償完全可以忽略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