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戰後的議會取代了戰前的帝國議會,帝國議會由眾議院和貴族院組成。眾議院議員由國民選舉產生,貴族院議員由非選舉產生的王室成員、中國民眾和貴族組成。上議院不解散,大多數議員有終身任期。帝國議會雖然不處於政治制度的主導地位,但仍具有壹定的地位和權利。《大日本帝國憲法》第37條:“壹切法律必須得到帝國議會的稱贊。”也就是說,天皇通過緊急法令頒布的法律,事後必須經過議會批準才能繼續有效。然而,當法西斯軍事總部控制了日本,帝國議會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計。戰後國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兩者都是由代表全體人民的民選議員組成。日本國憲法第41條:“國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國家的唯壹立法機關。”與戰前的帝國議會相比,國會的權力大大加強了。
第三,戰前內閣成員由軍人和文官組成,導致軍政合壹的軍國主義政權形成。戰後日本憲法第66條特別規定:“內閣總理大臣等國務大臣必須是公務員。”
其他問題不屬於政治體制範疇,我就不壹壹贅述了。
2.日本二戰後的經濟體制是典型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但夾雜著政府的宏觀調控。
戰後初期日本實行的民主改革,促進了其社會經濟結構的巨大變化,也對社會生產關系進行了局部調整,建立了適應當代經濟發展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和有利於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的企業組織形式和管理制度,從而釋放了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勞動智慧和創造力,成為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基本動力。
戰後國際形勢的演變為日本的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日本被迫放棄憲法中的戰爭權,後來又以允許美國駐軍為代價換取了美國的“核保護傘”,導致軍費相對較少,能夠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和平經濟發展。朝鮮戰爭爆發前後,美國開始大力扶持日本,不僅給了日本約36億美元的“特需”訂單,還把850家被沒收的軍工企業還給日本政府,提供大量貸款和援助,美國民間資本也大規模湧入日本。美國的支持使日本獲得了發展經濟所必需的資金和技術。
長期堅持高積累、高投資的政策,加強資本積累,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運行機制,也是日本政府宏觀調控政策的內容之壹。高積累的基礎是高剝削率、高儲蓄率和低福利。戰後日本工人的工資水平是西方發達國家中最低的,增長速度遠遠低於勞動生產率。相反,受文化傳統影響,日本人的家庭儲蓄率(即家庭儲蓄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西方發達國家中最高的,家庭儲蓄形成的投資約占社會總投資的1/3。此外,政府也進行了巨額投資,60年代占國內總投資的24%左右,70年代上升到30%左右。民間投資和國家投資相結合,使中國的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從1955年的1703億日元飆升到8751985,30年增長了50倍。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占GDP的比重長期保持在1/3左右,高於其他發達國家。資本的投資效率壹直高於歐美發達國家。在高效率的前提下,投資的快速增長促進了日本經濟的快速發展。
3.進化過程
選舉變革
《大日本憲法》(1889)有史以來第壹次讓日本公民有了選舉權。它首先在法律上規定了選舉和選舉制度:只有年滿25歲,繳納國稅超過15日元的男性才有選舉權;作為候選人,妳必須支付2000日元的保證金,如果妳不能獲得所需票數,保證金將被沒收。可見當時的選舉制度有著嚴格的財產和性別限制,使得當時實際擁有選舉權的人數只占日本總人數的1.1%。後來改變了投票人的財產限制,1900年減少到10日元,1919年減少到3日元。1925年取消了選舉人和候選人的財產限制,但性別限制依然存在,選舉僅限於眾議院議員的選舉,而參議院議員由天皇直接任命。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選舉制度進行了改革。同年,65438年2月頒布的《眾議院議員選舉法》修訂方案將選民年齡降至20歲,候選人年齡降至25歲。同時,婦女也獲得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根據這壹修改方案,日本實行大選區制:按照地區人口比例,將全國劃分為54個選區,每個選區分配的候選人數從2到14不等。1946年4月日本舉行的第壹次大選就是這樣進行的。但這樣壹來,各黨派議員的票數過於分散,得票最多的自由黨僅以140票獲得絕對優勢。為了改變選票過於分散的弊端,1947年3月再次修改選舉法,將選區劃分由大選區改為中間選區制:全國劃分為117個選區,每個選區分配3-5名候選人。後來根據人口變化,適當調整選區,將全國劃分為13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3-5名議員。
1946年日本頒布的新憲法,將參議院議員由天皇直接任命改為由普選產生。根據《參議院議員選舉法》,參議院有252個參議院席位,其中65,438+000個席位以全國為大選區通過統壹選舉產生。另外65,438+052名參議員最初是從中國的65,438+030個選區中選出來的,就像眾議院壹樣。
1950年5月頒布的《公職選舉法》對選舉權、被選舉權、成員名額、選舉程序、選舉活動、選舉經費的管理、違法行為的處罰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1982年,國民議會通過了改革參議院議員選舉方式的決議,將152名參議員由全國130選區改為地方選區,即在全國47個都道府縣設立1選區,每個選區按人口比例分配2-8個席位;全國65,438+000個議席的參議員選舉將改為限制名單比例代表制。在選舉中,選民將直接投票給政黨,而不是特定的候選人,而內閣總理由國會議員選舉產生,由天皇任命,間接選舉產生。
1993年日本大選後,通過了《政治資金規正法修正案》和《政黨援助法》,規定了國會選舉中的資金問題。
1994年,日本再次改革議會選舉制度,實行混合代表制(即雙票制):全國劃分為300個小選區,每個選區產生1名代表;同時將全國劃分為11個大選區,其余300名眾議員采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選民在選舉中同時投兩票,壹票投給小選區的候選人,另壹票投給大選區政黨提出的候選人名單。議員在小選區采用簡單多數制選舉產生,但獲得的票數不得少於有效票數總數的六分之壹;在大選區選舉中,壹個政黨只有擁有5名議員或大選區議員總數的20%,並在最近壹次選舉中獲得2%以上的選票,才有資格提出候選人名單。通過這次改革,日本現行的議會選舉制度基本形成。
4.?65438年6月至0869年6月,明治政府強制執行“歸還正史”和“廢除藩屬縣”的政策,將日本劃分為3個都道府縣和72個縣,建立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
改革身份制度,廢除傳統時代“士農工商”的身份制度,將過去的官員、王子等貴族改為“中國人”,將名字以下的武士改為“士紳”;為了減輕與“還版”相關的財政負擔,逐漸廢除了封建俸祿;此外,還頒布了武士的“刮刀令”和奠定戶籍制度基礎的“戶籍法”。
在社會文化方面,我們提倡學習西方社會文化和習慣,翻譯西方作品。在歷法系統中,停止使用農歷,改用陽歷(年號除外)。
引進現代西方工業技術;改革土地制度,廢除原有的土地政策,允許賣地,實行新的地方稅政策;廢除諸侯設置的關卡;統壹貨幣,並在1882設立日本銀行(國家的中央銀行);取消工商界的行會制度和壟斷組織,促進工商業發展。
在教育方面,現代義務教育的發展將全國分為8個大學區,有65,438+0所大學,32個中學區,有65,438+0所中學,265,438+00個小學區,每個中學區有8所小學,共有8所公立大學,245所中學和53,700所小學。教育機構頒布《考宇易語》,灌輸考道、忠君、愛國等思想(有人認為此舉意在強化中央集權的社會制度,為日後對外擴張鋪路)。此外,我們還派遣海外學生到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等先進國家學習。
軍事方面,改革軍隊編制,陸軍參照德軍訓練,海軍參照英國海軍編制;而在1872年,征兵令下達,所有20歲以上的成年男子都要服兵役。壹般服役3年,預備役2年。後來壹般役和預備役分別增加到3年和9年,共計12年。1873年,動員的作戰部隊人數可達40萬。此外,明治政府還發展了國有軍火工業;明治中後期軍事預算劇增,約占政府經費的30% ~ 45%,實行軍國主義和武士道。
在交通方面,改善當地交通,修建新的鐵路和公路。1872年第壹條鐵路——東京(新橋)至橫濱(櫻木町)通車;到1914,日本鐵路總裏程已超過7000公裏。
司法方面,沿襲西方制度,1882年制定法國刑法,1898年制定法德混合民法,1899年制定美國商法。
5.在第壹個問題中已經解釋過了,不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