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立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規定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立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規定

第壹條為落實浦東新區建立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要求,加強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率先建設體系完備、制度健全、環境優越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浦東新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協調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重大事項,整合優化知識產權保護資源,完善知識產權統壹管理和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的體制機制,全面推進知識產權領域綜合執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教育宣傳和經費保障。

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部門負責知識產權保護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開展國家知識產權部門在浦東新區的相關業務綜合受理,依據職權或接受委托綜合行使相關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的行政執法權,配合國家知識產權部門開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行政執法。

浦東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應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事務“壹站式”保護機制,與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對接,推進浦東新區國家知識產權事務“壹網通辦”,並可依托“壹網通辦”平臺協助開展前款規定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第三條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部門的規定,為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壹代信息技術等領域提交加速審查的專利申請提供預審服務。

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部門應當配合國家知識產權部門開展無效專利復審案件優先審查、無效專利案件遠程視頻審理等快速確認服務,推進專利確認案件和行政裁決案件的聯合審理。第四條單位或者個人在專利實施階段,在進入國外市場或者上市前,委托專業機構對產品或者技術是否侵犯他人專利權進行調查並取得專利實施調查報告的,可以作為判斷是否存在故意侵權的參考。第五條在涉及公眾利益的著作權侵權行政執法程序中,被申請人主張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經取得權利人許可,或者法律規定可以不經權利人許可而使用。被投訴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證據不足以推翻投訴人提供的侵權證據的,可以認定被投訴人的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第六條單位或者個人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對申請人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不超過5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地理標誌保護規定實施下列行為:

(壹)利用地理標誌的產品名稱或者產品描述,使公眾誤認為該產品來自受保護的地理標誌;

(二)在原產地範圍以外的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名稱或者其意譯、音譯、直譯,或者同時使用“類”、“型”、“形”、“仿”等表述的;

(三)擅自在產品上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

(四)在產品上使用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近似的標誌,使公眾誤認為是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

(5)銷售上述產品。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並銷毀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和偽造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前款規定,銷售自己不知道的產品,能夠證明該產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向供貨者說明的,責令停止銷售。第八條在商業秘密行政執法程序中,商業秘密權利人提供初步證據證明其已對主張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並合理證明該商業秘密被侵權的,侵權嫌疑人應當證明權利人主張的不屬於商業秘密或者不存在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情形外,責令侵權人返還或者銷毀含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或者其他有關載體,不得繼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侵權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生產的產品尚未銷售的,應當監督侵權人銷毀,但權利人同意購買或者侵權人同意繼續銷售的除外。

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返還或者銷毀含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或者其他有關載體,並解除其掌握的商業秘密信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九條展會活動組織者不得允許未提交知識產權履約承諾或相關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的參展商參展。

權利人投訴參展項目侵權的,展會主辦方應當立即要求參展商在限定時間內提供不侵權的證明;參展商無法提供的,展會主辦方應當立即采取遮蓋、撤展或者取消參展資格等措施。

展會主辦方違反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標語
  • 下一篇:誰知道愛因斯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