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對懲罰體罰的看法不壹,主要爭議在於是否人道有效。以體罰為例,1994年,新加坡法院判處壹名美國少年邁克爾·p·費伊(Michael P. Fay)塗鴉和偷竊,包括6鞭(後來減為4鞭),美國人普遍認為這是不人道的。克林頓總統呼籲赦免,但失敗了。大多數未成年人認為體罰是對他們人格的不尊重,是損害他們尊嚴的行為。
截至2014年8月,以下國家(或地區)完全禁止體罰兒童:阿爾巴尼亞、奧地利、玻利維亞、巴西、保加利亞、剛果(布)、哥斯達黎加、克羅地亞、庫拉索島、塞浦路斯、丹麥、法羅群島、芬蘭、德國、希臘、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島、以色列、肯尼亞、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新西蘭。羅馬尼亞、南蘇丹、西班牙、斯瓦爾巴特群島、瑞典、馬其頓、多哥、突尼斯、土庫曼斯坦、烏克蘭、烏拉圭和委內瑞拉。
關於世界各地體罰兒童的法律的詳細匯編,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職工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但是沒有禁止父母體罰孩子。
2005年在廣東省開展的"反對暴力侵害兒童行為"顯示:
54%的兒童報告說被赤手空拳、棍棒和皮帶毆打。
76%的家長、52%的大學生和59%的初中生認為體罰和成功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81%的家長認為“老師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使用體罰”,48%的家長贊同“只要不過分,家長可以打罵孩子”
48%的家長、37%的大學生和29%的初中生認同“大人打罵孩子總有理由。”體罰在20世紀60年代初在香港被禁止。《教育規例》第58條。279A)規定:“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此外,《兒童保育服務規例》(第111章)第15及45R條。243A)分別規定“任何人不得體罰[兒童]中心的兒童”和“任何人不得體罰互助幼兒中心的兒童”。
然而,香港的法律並沒有對父母體罰孩子進行規範,駭人聽聞的虐童案件時有發生。2006年2月16日晚,壹名10歲的小男孩因涉嫌調皮,被鎖在行李箱內接受處罰。他母親兩小時後打開行李箱,發現孩子已經停止呼吸,陷入昏迷。警報被送往醫院,情況危急。男孩最終在18淩晨死亡,警方以殺人罪起訴男孩父母。
根據社會福利署委托進行的香港家庭暴力調查,在有效回應的5049名成人及2062名12至17歲兒童中,約有44%的父母對子女使用體罰。約32%發生在過去壹年;大約22%發生在過去壹周。正在進行研究的學者主張改革香港的法律,提出了禁止壹切體罰兒童、強制輔導虐童家長等建議。2005年《學校教師輔導和懲戒學生的方法說明》規定“教師不得體罰學生,不得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公辦高級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評定辦法》規定,體罰學生或者言語侮辱學生的教師,應當記大過。
根據臺灣省民本教育基金會的數據:
1999: 83.4%的中小學生在學校受到過體罰。
2005年:65.1%的中小學生在學校受到過體罰。
1999和2001年,父母體罰分別占總體罰的29%和37.8%。
2005年臺北市教師公會的調查結果顯示,83%的教師認為體罰不嚴重。77%的教師和65%的家長不支持市政府的零體罰政策。美國俄亥俄州廢除公立學校體罰的法案通過所有立法程序,於秋季生效。美國實行體罰的州少了壹個。
很多人(包括美國人)認為美國學校的體罰早已不復存在,但事實並非如此。美國約2/5的州,體罰學生是合法的。美國學校體罰現象由壹個專門研究世界各地學生體罰現象的網站(corpun)詳細介紹。
體罰確實存在,但在逐漸減少。
該網站稱,近年來美國體罰現象大幅減少,美國29個州已廢除體罰,但在美國其他21個州仍合法。體罰在南方的阿拉巴馬、阿肯色和密西西比州的學校普遍存在,在壹些州的農村或郊區學校也很常見。
納丁·布洛克(Nadine Brock)是壹名退休教師,也是壹名教育心理學專家,由壹個推動廢除體罰的美國非政府組織擔任執行董事。昨天他發郵件介紹了美國的體罰制度,證實了網站的正確性。
據該網站稱,許多人反對體罰學生,但他們失敗了。2007年,密蘇裏州和北卡羅來納州試圖通過立法禁止體罰,但失敗了。2003年,俄亥俄州做了同樣的努力,但失敗了,之前的壹些州也是如此。2007年,堪薩斯州也出臺了相關法案,使體罰更加正當。
美國教育部估計,從2006學年到2007學年,大約有223000起用短木槳體罰學生的案件,大約有457754起。體罰事件數量相當於美國在校人口的0.5%。但專家表示,這壹結果可能被低估了,許多體罰都沒有被記錄下來。
從百分比來看,2006-2007年體罰最多的州是密西西比州(7.5%的學生受到體罰),其次是阿肯色州(4.7%),這兩個州的數據都在逐年減少。第三名是阿拉巴馬州(4.5%)。
不尊重老師,上課吵鬧,都可以打。
納丁·布洛克說,在壹些地方,學生違反校規會受到懲罰,具體情況因校而異。比如上課說話,遲到,不交作業,嚼口香糖,打手機,打架,對老師不禮貌等等。根據美國教育部人權機構每兩年收集的信息,很大比例的體罰發生在公立學校,而且大多數是男孩。
最常用的體罰是用短木槳打屁股,也有擰耳朵、站著雙手攤開拿書、跪著或長時間采取其他不舒服的姿勢。
短木槳是如何成為體罰工具的,至今仍是個謎。有人說這和奴隸制有關。它成了20世紀20年代或30年代大多數學校體罰的標準模式,壹些短木槳上寫著壹行字:“省了棍子,慣壞了孩子。”
短木槳打屁股,都在褲子裏,壹般兩三次。名字很有意思:“鮮啤”或者“壹舔”。犯錯誤的學生通常彎腰支撐桌子或椅子,或者支撐墻壁。
壹個木槳打屁股不會讓學生長時間感到疼痛。即使是非常嚴重的體罰——打屁股四五下(這在公立學校很少見),也只會擦傷幾天,不會導致受傷或出血。
懲罰學生的通常是副校長。
陳誌民是美國裏諾內華達大學的壹名教師。他在美國待了20多年,現在從事教育咨詢工作。
陳誌民說,在美國南部的壹些州,違反校規的學生和違反法律的成年人壹樣受到懲罰,但對如何懲罰他們有嚴格的規定。在規模較大的學校,體罰由副校長實施,而在小學,則由校長實施。體罰通常在校長或副校長的辦公室進行,但也在教室或走廊進行。
小學,初中,高中生都會被處罰,但大部分是初中生。陳誌民說,初中生正處於青春期,會犯很多錯誤。
體罰的程序有嚴格的規定。
美國學校對體罰程序有嚴格的規定,老師可以隨意避免體罰學生。
學校手冊裏有關於體罰的規定,內容很詳細,比如懲罰者應該拿什麽樣的短木槳,最多能打錯學生幾次,身體哪個部位可以打,體罰在哪裏進行,誰來現場監督等等。此外,還有“訴訟程序”。如果老師當著證人的面指出學生被罰的原因,學生就能說明真實情況。有些學校規定學生可以拒絕體罰,或者家長可以拒絕對孩子體罰。
當學生犯錯時,可以選擇這幾種形式中的壹種:體罰、拘留或青少年管理組織,但大多數學生,尤其是男生,會選擇體罰,這是壹種不那麽痛苦的方式。
老師通常認為體罰是讓學生認識到錯誤最快的方法。
CNN新聞網站和時代網站都討論過體罰。CNN新聞網站稱,“人權組織披露,過去壹個學年,美國學校有超過20萬名兒童被打屁股”。主要原因是老師通常認為,遇到難以教育的孩子,體罰是最快讓學生認識到錯誤的方式。有老師說,體罰是最有效的方式,很容易實施,只需要壹根短木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