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農村土地新政1:加強宅基地管控。
宅基地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源,是農村居民手中最重要的資產。但近年來,宅基地的使用出現了很多問題,尤其是壹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的現象。隨著《土地管理法》的頒布,國家明確提出嚴格遵循“壹戶壹宅”的原則,禁止宅基地面積超標,並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申請和審批的控制,以加強對宅基地的控制。
2.2021農村土地新政二:清理閑置宅基地
宅基地權屬登記期間,國家開始對壹戶多宅等違法問題進行清理整頓。2021後,國家將繼續清理整頓閑置宅基地,對閑置兩年以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進行清理整頓,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3.2021農村土地新政三:宅基地有償使用
隨著“三塊地”改革的推進,國家壹直在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的改革。現在這項改革政策已經逐步擴大了改革試點的範圍,未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也將迎來有償使用的時代。所謂有償使用,主要是針對擁有1套以上住房且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村居民。通過有償的方式,保障農村宅基地的公平性,減少農村宅基地壹房多占和過度占用的問題,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4.2021農村土地新政四:農地非農化
在土地管理法中,國家明確提出了農地非農化的概念。從2020年開始,為了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國家提出了退耕的概念。農地轉用主要是禁止使用耕地參與非農開發建設,而耕地主要是針對糧食主產區,禁止在耕地上種植非糧食經濟作物。目前國家也在加大這兩大問題的整治力度,將耕地轉為非農、非糧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也將受到國家的處罰。
5.2021農村土地新政五:嚴查亂占耕地建房。
國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非農建設必須節約土地,可以使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農村居民必須先辦理農用地轉為非農建設審批手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占用耕地建房屬於違法行為。針對此類問題,國家明確表示,將加大力度嚴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加強對農村耕地的保護,懲處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責任人。
6.2021農村土地新政六:保護婦女土地權益
在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將農村婦女視為* * *所有人進行土地確權登記改革,使農村婦女“名在證書上,名在名下”,從而保障農村婦女的基本土地權益。其次,國家也在逐步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壹些省市出臺了《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使農村婦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從根本上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用地,包括城鄉房屋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和軍事設施用地;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用土地。
第五條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的設置和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實施監督。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有關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