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可以上大學嗎?又到了壹年壹度的高考。每年這個時候,大多數同學都是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走進考場,有些有前科的同學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上大學。違法了還能上大學嗎?
犯法了還能上大學嗎?1可以上大學。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錄取資格的學生;
(2)本年度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未畢業的學生;
(三)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高考,處於暫停期的人員;
(四)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第二條
教育部規定
教育部作為我國最高教育主管部門,歷年來都出臺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規定“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不得報名。
根據這壹規定的字面含義,凡被采取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五種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或者正在少年拘留所、看守所、監獄內外服刑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法律條款
《教育法》第四十條規定,國家、社會、家庭、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刑滿釋放、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享有與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百壹十三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升學、就業等方面不得歧視。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刑滿釋放、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享有同等的深造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禁止。
看了上面的規定,我們會發現,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教育部的規定更嚴格,法律更寬松。兩者之間有壹定的沖突。根據立法法的精神,法律的效力高於教育部內部規章。兩者如有沖突,應按法律規定處理。那麽被判刑的學生可以報名高考嗎?什麽情況下可以?什麽情況下不能?
犯法了還能上大學嗎?妳可以去上大學。法律沒有規定有犯罪記錄的人不能上大學接受高等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建立罪犯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罪犯的客觀記錄。前科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壹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罪犯犯罪記錄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無法報名高考
無論是否年滿18周歲,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被判處實刑,正在少年管教所、看守所、監獄服刑的學生,由於完全喪失了人身自由,自然不能報名參加高考。
(但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只要不是嚴重犯罪,建議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未成年學生,可以改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有力的措施,這在司法實踐中並不少見。)
此外,由於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都屬於服刑,不屬於刑滿釋放,刑期已經執行完畢。所以,無論是否達到18周歲,都不能報名參加高考。
高考在壹定程度上關系到壹個人的壹生。教育主管部門應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盡力讓涉罪未成年人參加高考,給他們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爭取更好的明天。
犯法了還能上大學嗎?3大學生被判緩刑還能上學嗎?
除非被學校開除,否則留校察看不影響上學。
被判處緩刑的人應當遵守我國刑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
可見,這壹規定並沒有禁止上學,但如果上學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的,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並遵守其他規定。
此外,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也規定,學生觸犯國家刑法,構成刑事犯罪的,學校可以酌情責令其退學或者開除學籍。這裏是“可以”,不是“必須”。
所以被判刑的大學生不用開除學籍,而是判緩刑,說明他們悔罪好,主觀惡性小。我們可以建議學校從教育挽救的角度考慮暫時不開除他們。這要看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與學校的協商。
學校可以開除學生的法定情況。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開除學籍:
(壹)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違反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代替他人考試或者讓他人代替考試,組織作弊,利用通訊設備或者其他設備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利,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者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5)學位論文和發表的研究成果中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或者代寫、買賣學位論文的;
(六)違反本條例和學校規章制度,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犯其他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八)多次違反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教育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