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壹、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縣農業常住戶口。
2.居住在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農村低保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
2.家庭成員戶口簿;
3.* * *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合影;
4、土地、林木、水源合同或證明;
5、農民工收入證明;
6、離婚家庭中涉及贍養、撫養、扶養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業戶口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業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應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三、農村低保申請流程
1,應用;
2.壹審;
3.復習;
4.認可。
第四,農村低保的範圍
1.覆蓋所有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
2、下列人員也可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1夫妻壹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落戶1年以上,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
2.其他有資格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3.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生活困難的,無經濟來源,逃避法律(法規)規定生活困難的,不屬於農村低保範圍。
4、落戶農村的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混合家庭,符合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非農業戶口家庭成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農業戶口家庭成員享受農村低保待遇。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因特殊情況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農業戶口家庭成員,不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五、農村低保標準(以江西低保標準為例)
1,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
2、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
3.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2940元提高到330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
哪些人可以申請農村低保?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決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沒有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居民;
2、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且其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仍低於我區低保標準的;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之後未能實現再就業,且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仍低於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
5、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政府定期定量救濟的60年代初的老弱病殘人員;
6.未參加社會保險、停產多年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
7.同壹家庭既有非農業戶口又有農業戶口的家庭。按照我區城市低保、農村低保標準,符合條件的非農業人口可納入城市低保;
8、民政部門管理的光榮院、福利院、敬老院等優撫對象。
哪些人不能申請農村低保?
1,子女有房的老人不能享受低保;
2.因為修房子娶老婆窮,享受不到低保;
3.因懶致貧者不能享受低保;
4.故意騙保的,不能享受低保。
現在是法制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要了解壹些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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