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工會?向上壹級提交建立工會組織和工會籌備組成員的書面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以下內容:1、單位基本情況、成立日期、性質、職工人數、地址、註冊資本、營運資金、生產經營項目、黨政領導的設備、其主管單位等。2、群眾要求組建工會的,要召開座談會討論組建工會事宜,征求本單位職工意見。3、組建工會應征求黨政領導對組建工會的意見。黨政領導要依法給予支持。4.由3-5人組成的工會籌備組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並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前臨時代理工會委員會的職責。籌備組成員不是會員的,應先向上壹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二、發展工會會員,建立工會團體1、在發展工會會員時,要註意廣泛宣傳工會的性質、作用、任務和會員的權利義務,讓新會員對工會組織有壹個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礎上發給員工填寫《中國工會會員申請表》,經審批後成為中國工會會員,再轉移工會會員組織關系。2.發展會員後,根據本單位會員人數,可建立工會小組或車間或支部組織,民主選舉工會小組組長。3.選舉工會代表並組織編制1名“兩委”成員候選人,印發《關於召開工會代表大會的通知》(內容壹般包括:會議時間、會議任務、代表規模、組成、條件及分配原則,新壹屆“兩委”的組成,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本屆工會任期等。),還有2。做好工會代表選舉工作。要求工會代表在各車間(部門)班組工會小組中選舉產生,產生的代表人數占成員的比例。各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分別選擇5%至25%,人數少的單位比例較大,人數多的單位比例較小。3.審查代表選舉程序和代表資格,工會“兩委”成員候選人應選代表。4.工會“兩委”成員候選人通過協商產生。25人以下的基層工會應有1名主席或組織委員會成員;200人以下,成員3-7人;201到1000,成員7-15;1001到5000人,會員15-21;從5001到10000,有21-29個成員;超過10000人的,成員人數最多不超過37人。候選人數應超過實際當選人數的5%,這樣才能進行差額選舉;審計委員會由3至5名成員組成。“兩委”成員候選人應由工會小組或車間(部門)提名,工會根據多數人意見提出。quot“兩委”候選人名單。5、向上壹級工會和主管組織人事部門協商工會候選人。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同級黨委在確定工會主席、副主席人選時,應事先與上級工會協商,在征得上級工會同意和考察後,由黨組織書面征求意見,並附幹部任免表和“個人考察材料”(人選已享受同等職級的,不需要“個人考察材料”)。同時,應壹並提交審計委員會主席候選人名單。6、“兩委”委員候選人名單,經民主推薦,同級黨委同意後,工會應以書面形式並附“兩委”委員候選人簡介(按姓氏筆畫為序)報上級工會審批。審核通過後,公布候選人名單。第四,召開第壹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建立工會組織時,可以邀請主席、廠長(經理)、黨和共青團組織作為特邀代表和上級工會領導參加工會成立大會(見附件1、2)。會議的任務是:(1)籌建工會領導匯報籌建工會工作;(2)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壹屆工會委員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或小組)。工會主席、副主席壹般由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企業數量多、規模大的,也可以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成員的分工壹般包括:組織委員會、生產委員會、勞動保護委員會、宣傳委員會、女工委員會、福利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如果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壹致,以選舉結果為準。大會結束後,要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書面報告關於大會選舉結果的請示(內容壹般包括:召開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的時間、選舉辦法、出席大會的代表人數、有效票數、 當選人員名單和實際得票數[按得票數順序]和本屆工會任期),報上級工會審批,上級工會按工會幹部管理權限抄報有關黨委備案。 五、成立女職工委員會或小組(經同級工會委員會批準),並同時成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小組等。六、確認基層工會的法人資格。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基層工會,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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