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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銷公司

註銷有限公司方法如下:

壹、清算組備案(3個工作日)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托書(原件1份);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壹致”);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公司公章,並註明“與原件壹致”);

5、清算組成員和負責人任職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組成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

6、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

7、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或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

8、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出資人或授權部門公章);

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無須提交股東會決議,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組的決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應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還應提交行政機關的相關決定;)

二、辦理稅務註銷(90個工作日內)

1、先註銷地稅(這個得看妳公司是交是營業稅還是增值稅,交營業稅是先註銷地稅,在註銷國稅。反之,交的是增值稅就先註銷國稅,再註銷地稅;

(1)、先去拿《註銷稅務登記表》,填按地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

(2)、交填寫好《註銷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件、股東決議書復印件給辦稅人員。然後會拿到壹份“稅務文書受理回執”。90天內等通知;

(3)、專管員會通知,交以下資料:營業期間的財務報表、納表申報表、股東決書原件(蓋股東指膜)、國稅納稅證明(從營業起到現在的)。然後繼續等通知;

(4)、專管員會打電話通知妳,妳辦理的企業銷已完畢。請拿著稅務登記證及稅務文書受理回執去窗口拿“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開始註銷國稅。

2、註銷國稅

(1)、先按要求要註銷這壹年的所得稅、註銷那個月所屬季報、註銷那個月的增值稅、清算期所有稅;

(2)、《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及復印件;地稅註銷通知書。資料齊全,無需等待,當場拿國稅註銷通知書。

三、註銷營業執照(7-10個工作日)

1、領取《有限公司註銷申請書》;

2、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3、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4、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5、決定註銷的文件原件(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

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6、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

7、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9、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

10、國地稅的註銷通知書原件;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註銷組織機構代碼(1個工作日)

1、工商局核發的註銷通知書原件及復件;

2、代碼正副本及信息卡;

3、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註銷銀行(2個工作日)

1、公章、私章、財務章。

2、開戶許可證。

3、經辦人法人身份證原件。

4、取現支票。當場註銷完拿結果。

六、註銷章(1個工作日)

1、商局核發的註銷通知書原件。

2、三次公告的剪報。

3、地稅、國稅註銷的證明。

4、原章程和驗資報告。

5、註銷時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6、清算組成員名單。

7、公章、財務章、合同章。

還需到報社登報說明公司已註銷。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第壹百八十五條、第壹百八十六條、第壹百八十七條、第壹百八十八條、第壹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銷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註銷登記,終止公司法人資格。

壹、依法成立清算組

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三、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清理公司債權和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五、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六、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七、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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