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傳與組織收入相結合,稅收宣傳工作強化助推作用。面對嚴峻的組織收入形勢,我局采取積極措施加強對重點稅源的監控管理,加強征管質量、所得稅匯算清繳入庫和發票的源泉控管工作,制定並落實了壹系列稅收征管措施。在組織收入過程中,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依法治稅,大力營造積極健康的組織收入工作氛圍,從而有力地促進組織收入工作的開展,促進地方經濟建設。
三、宣傳與服務緊密結合,稅收宣傳工作與優化納稅服務相輔相成。我們不斷拓展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內容,積極把開展稅收宣傳工作與優化納稅服務相結合,組織“和諧稅企A+1”稅收宣傳活動,成立“納稅人權益保護中心”,利用“納稅人之家”開展納稅輔導,將宣傳與服務融合,不斷提升了稅法宣傳檔次,促進了征納關系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