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普建(2008)59號文件精神,公司及各在建項目及時編制了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並召開相關會議傳達活動精神,明確責任人員。
2、公司及在建項目能認真執行建築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規定,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落實到人。
3、依托民工學校平臺,對生產線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落實“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
4.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和項目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配備相關物資、設備、維修和後勤保障,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5、嚴格按照公司制度對各類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審批和交底;深基坑等大型分項工程的支護方案由專家論證。
6.對公司擁有的各類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備案登記,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施工起重機械進行檢測,確保機械安全運行;施工現場安裝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時,派專人現場監督,安裝人員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會同安裝、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使用過程中指派專人進行維護。
7.公司每月對所有在建項目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三定”措施實施整改,確保查出的隱患能及時消除,不留死角。並對發現的隱患進行登記匯總,確保檢查工作不流於形式、不流於形式。
8.公司各在建項目部應對本項目進行每周壹次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按照“三定”措施進行整改,並進行登記和總結。各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本項目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按“三定”措施實施整改,並記錄登記在安全日記和隱患排查匯總表中,確保項目日常安全生產。
9.各項目部建立健全隱患排查臺帳,對隱患進行分類,建立隱患排查匯總表和隱患限期整改公示表。
10,公司及項目部應設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賬戶,專款專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由專人購買和發放,並建立發放登記匯總表。
11.公司加強了夏季高溫季節和汛期的安全管理。夏季高溫季節,各在建項目部適當調整了高溫期間施工人員的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期間施工,降低勞動強度,配備防暑降溫用品,充分利用民工學校平臺,開展防暑降溫和急救知識的宣傳教育;根據夏季臺風洪水的氣候特點,公司及各項目部成立了抗臺風領導小組。公司密切關註天氣變化,得到臺風消息,及時通知各項目部做好抗臺風準備,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然災害引發安全事故。
通過今年年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年每月檢查企業73次,平時安全檢查111次),進壹步落實了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了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治理長效機制,有效消除了隱患,促進了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為全面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不懈地實施隱患排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