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性規則:
1):功能相同或相似的按鈕用邊框框起來,常用按鈕要支持快捷鍵。
2):完成相同功能或任務的元素放在中心位置,減少鼠標移動的距離。
3):將界面按照功能劃分成局部塊,用框架圍起來,有功能描述或標題。
4):界面應支持鍵盤自動瀏覽按鈕的功能,即按Tab鍵自動切換功能。
5):界面上應該先輸入重要信息的控件,在Tab鍵順序中應該放在*前面,位置也應該放在窗口上比較醒目的位置。
6):同壹界面上的控件數量不應超過65,438+00。如果超過65,438+00,可以考慮使用分頁界面顯示。
7):分頁界面要支持頁面間的快速切換,常用快捷鍵Ctrl+Tab。
8):默認按鈕應支持Enter和select操作,即按Enter後會自動執行默認按鈕的相應操作。
9):可寫控件應該在檢測到非法輸入後給出解釋,並且可以自動獲得焦點。
10):tab鍵的順序應該始終與控件的順序相同。目前流行的是整體排列從上到下,線條從左到右。
11):復選框和選項框按選擇概率順序排列。
12):復選框和選項框應該有默認選項,並支持制表符選擇。
13):選項個數相同時,用選項框代替下拉列表框。
14):界面空間小的時候,用下拉框代替選項框。
15):選項數較少時使用選項框,用下拉列表框代替。
16):專業軟件要使用相關技術術語,通用接口提倡使用通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