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沒做年報就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了。
如果超過3年不移出異常名錄,企業就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了。也就是工商黑名單!
失信懲戒
1.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和個體工商戶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在相關違法情形未改正前申請變更登記或備案的,商事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其他政府部門應積極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深圳信用網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查詢、使用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嚴重違法信息,並視其違法行為的關聯性對相關許可審批業務進行重點管控或實施有針對性的現場檢查。
2.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和個體工商戶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相關信用信息依法納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體系並推送相關部門。
3.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未履行相關義務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並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深圳信用網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據前款的規定將企業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前60日內,應當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深圳信用網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公示義務。
4.企業、個體工商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深圳信用網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並不得恢復記載於商事登記簿,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名稱:
(1)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滿五年的;
(2)違反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
5.企業、個體工商戶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滿五年未履行相關義務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永久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6.企業違反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書面責令其在30日內辦理名稱變更登記。企業逾期未辦理名稱變更登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責令的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