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建設”是公安部黨委在深入總結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為推動公安事業長遠發展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三項建設”是“三基”工程的深化和延伸,重點解決軟件建設問題。
切實提高基層部隊實戰能力,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
(1)切實解決思想問題,不斷提高思想認識。我們要從科技強警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公安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大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要解決領導幹部和民警的思想問題,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
(二)采取多種學習和培訓方式,加強民警掌握運用。要以應用為核心,著力解決“不會用、不願用、不會用”三大癥結,狠抓信息應用教育培訓。加強信息應用技能培訓,采取分類分階段培訓、短期輪訓等方式;繼續開展辦案民警“網上交流”等技能培訓活動,開展網上信息比對和辦案大賽,讓廣大民警盡快了解信息技術,掌握信息應用技能。要在全警思想上樹立“不懂信息應用的領導失去指揮,不懂信息應用的民警失去工作”的理念,切實增強廣大幹警的危機意識,提高他們學習信息應用技能的主動性、自覺性和積極性。
(3)全面普及信息化應用,加強信息采集錄入。要抓住信息采集、錄入、享受、判斷、應用等環節,建立健全科學、規範、高效的信息工作機制。結合正在開展的“公安民警走訪”愛民行動,開展基礎信息采集記錄大作戰,全面采集記錄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信息。建立健全各項公安工作的信息工作流程、規範和機制,不斷完善扶綏縣公安信息收集工作,獲取能夠服務現實鬥爭的各類指導性信息。
(4)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有效推進信息化建設。壹是建立公安機關無紙化辦公系統和網上辦案系統,提高信息化作戰能力。二是建立科學規範的信息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將信息工作作為對單位和民警考核的重要內容。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數據收集機制,建立暢通的信息警務工作流程,確保信息成果能夠便捷高效地轉化為現實戰鬥力。四是建立監督檢查機制。要建立信息化工作月度通報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加強對信息化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切實推進信息化建設。
切實提高執法能力,推進執法規範化
(壹)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要進壹步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訪民實踐活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學習,民警將進壹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群眾意識和服務意識,真正理解“誰執政、誰執法、為誰服務”的根本問題,打牢“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在執法過程中,要牢牢把握合法合理、壹視同仁、及時高效的基本要求,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公平與效率並重、以公開促公正。
(2)建立健全執法體系,培育理性、和平、文明、規範執法。壹是在程序制度建設方面,針對交通違法行為糾正、治安檢查和巡邏管控、武器警械使用等容易出現問題的執法活動和執法環節,健全完善相關程序規定和標準;二是在實體制度建設上,針對容易出現執法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進壹步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和治安行政案件裁判標準;三是在創新執法活動內部監督機制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從網上錄入、審批、辦理、結案等各個環節實現對警察執法辦案的全過程監督。四是在執法質量考評方面,繼續開展季度考評和年終總評,加強執法檢查監督,不斷提高基層民警執法辦案水平。
(3)加強執法監督,增強執法透明度。壹是暢通內部監督渠道。要完善嚴格審批、執法檢查和執法評議,推行網上辦案等壹系列制度,加強事前、事中和關鍵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努力把執法錯誤和偏差消滅在結案前,消滅在內部。二是拓寬外部監督渠道,自覺接受黨委政府對公安執法的領導和監督,主動邀請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開展對公安執法的檢查和評議。通過設立監督電話、聘請監督員、局長接待日等制度措施,加強與群眾溝通,增強執法透明度,以公開促進執法公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條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因地制宜、講求實際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地區。指定區域內的鄉、村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域內的鄉、村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指導前款規定以外地區的鄉、村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