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壹、丹東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種類:A股股票,股票簡稱:*ST丹化,證券代碼:000498,暫停上市起始日:2008年5月16日。
二、2008 年5月15日,公司接到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08〕 63號《關於丹東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因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連續三年虧損,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第五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6 日起暫停上市。
三、董事會關於爭取恢復股票上市的意見及具體措施
1、為保護全體股東的利益,恢復股票上市,公司將積極配合丹東市政府對公司的重組工作,爭取盡快完成重組,使企業走出困境。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如符合下列條件,公司董事會將在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壹)、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
(二)、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實現盈利。
四、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證券法》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如出現下列情形之壹,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
(壹)、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
(二)、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出現虧損;
(三)、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但未能在其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五)、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
(六)、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深交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七)、上市公司或收購人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進行回購或要約收購,回購或要約收購實施完畢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董事會向深交所提出終止上市申請。
(八)、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
(九)、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產後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十)、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暫停上市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
電話:0415-6192957、6191684
傳真:0415-6191684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纖維街58號
郵編:118002
聯系人:潘躍東
公司股票在暫停上市期間,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丹東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5月15日
如果需要,妳還可以到/realstock/company/sz000498/n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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