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業績顯著,公司連續20年被評為省總公司和市政府優秀和先進單位,1996年被評為“山西省最佳企業”,1999年被授予“山西省五壹勞動獎狀”,2000年和2002年被評為“山西省五壹表彰先進集體”,2003年被授予“五壹勞動獎狀”,2004年、2005年被授予“晉城市五壹勞動獎狀”,2006年被評為“中國經濟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被評為全省煤運系統“優秀單位”。
公司年均出省外銷煤炭約3000余萬噸,省內銷售煤炭約500萬噸。其中,公路外銷約2000余萬噸,主要以太洛、晉韓、晉張、陽濟、沁輝、晉長、晉焦、晉濟等幹線公路為主幹,由所屬市縣兩級公路銷售公司及其36個營業站、7個出省煤焦管理站負責銷售和管理;鐵路外銷約900余萬噸,裝車礦(站)分布在沿太焦和侯月鐵路幹線的7條鐵路專用線和40個煤炭集運站。公司營銷網絡四通八達,遍布13個省、市、自治區、五大區域、四大重點行業,與1000多個煤炭用戶保持著長期、穩定的供求關系。長期艱苦的市場營銷磨練,還鍛造出壹支懂業務、會管理、善經營的營銷隊伍,專業化的營銷人員2000多人,確保了全市“兩路”煤炭的市場銷售,真正形成了內聯煤礦、外聯市場、內外呼應的煤炭營銷新格局。公司銷售的“蘭花”牌優質無煙煤,1997年在國家商標局進行了商標註冊,經過長期的市場開拓,現在已經暢銷全國除西南以外的20個省、市、自治區,並出口日本、韓國、東南亞、西歐等國家和地區。該商標先後被評定為“晉城市知名商標”和“山西省著名商標”。
2007年,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整體改制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晉城分公司隨之成立。改制後的晉城分公司,緊緊圍繞集團公司“建設大型現代煤炭物流企業”的統壹部署,深入貫徹省政府確定的“統壹價格、統壹銷售、聯合競爭”的精神,認真履行對地方煤炭的統壹經銷和可持續發展基金查驗補征職能,建立完善運作體制和經營模式,不斷鞏固、深化地方煤炭統壹經銷,全面加快了市場化經營的轉變,使煤運公司在地方煤炭銷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發揮,銷售主體地位進壹步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