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務數據管理與應用活動,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執行。第三條 政務數據的管理與應用,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促進***享、鼓勵開放,支持開發、服務社會,規範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務數據管理與應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解決政務數據管理與應用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政務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務數據管理與應用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政務數據管理與應用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政務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總體規劃,統籌推進政務雲平臺、數據***享交換平臺、政務數據開放平臺等基礎支撐體系的建設、運行和標準制定等工作,建立政務信息效能考核評估機制。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集中統壹、技術兼容、安全高效的省級政務雲平臺。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級政務雲平臺,並與省級政務雲平臺對接聯通,形成省市兩級架構、分域管理、互聯互通的全省壹體化政務雲平臺體系。
省、設區的市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的政務數據應當匯聚、存儲在政務雲平臺。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托全省壹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數據應用,加強業務協同,優化服務流程,提升“壹網通辦”服務效能。
全省政務服務事項應當全部納入全省壹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咨詢、申請、受理、審查、決定、收費、證照制作等全流程在線辦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政務服務業務辦理系統應當與全省壹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並依托其支撐能力,實現系統間事項集中發布、服務集中提供、功能深度融合、業務協同辦理。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政務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提出政務數據目錄的編制要求。編制要求應當包括分類、格式、更新時限、***享屬性、***享方式等內容。
省、設區的市政務服務實施機構應當按照編制要求,編制和更新本部門、本系統政務數據目錄。
省人民政府政務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歸集、形成全省政務數據目錄,並建立目錄維護機制。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政務信息管理部門應當依托省級政務雲平臺、省數據***享交換平臺,整合全省政務數據,形成人口、法人單位、公***信用、宏觀經濟、空間地理和電子證照六大基礎信息資源庫,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基礎信息資源目錄。
多部門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同壹主題***建的主題信息資源的目錄,由主題信息資源牽頭部門負責編制。第十條 政務服務實施機構采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數據信息,應當在其履行法定職責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因履行法定職責,需要采集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數據的,應當取得被采集對象的同意;被采集對象拒絕的,不得采集,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不得因此拒絕履行有關職責。
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可以通過***享方式獲得數據的,不得通過其他方式重復采集。第十壹條 政務服務實施機構應當保障政務數據質量,做好政務數據維護,確保數據準確及時。
政務數據的采集、存儲和管理應當采用數字化方式。未采用數字化方式采集的信息資源,應當進行數字化處理。第十二條 政務數據的***享應當遵循***享為常態、不***享為例外的原則。
政務數據目錄中的數據,按照***享屬性分為無條件***享、有條件***享、不予***享。可提供給所有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享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無條件***享類;可提供給相關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享使用或者僅能夠部分提供給所有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享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有條件***享類;不宜提供給其他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享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不予***享類。
擬列入有條件***享類和不予***享類範圍的,目錄編制單位應當說明理由,依法提供相關依據,並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政務信息管理部門審核確定***享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