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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建廳最新通知!十項舉措進壹步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全省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通知》提出,為進壹步優化房地產業營商環境,推動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推出十項重大措施,涉及提高房地產項目新出讓土地的配套標準、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優化公積金貸款保證、探索公積金統籌使用方式、加強公積金貸款部門協作、推動建設項目綠色高質量發展、落實裝配式建築容積獎補政策、提高消防設計審查效率、對建築工地實施差別化監管、優化項目竣工驗收程序

壹、提高房地產項目新出讓土地的配套標準。

各市住建部門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地方人民政府簽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要在合同中明確項目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交付使用時間等,配套基礎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確保新建住宅小區服務品質,為業主創造宜居環境。

二、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各市住建(房管)部門要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過程監管,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要按照有關規定,分階段、按比例及時撥付,保障工程建設進度信用評價等級高、信譽好的企業,可依申請提前節點撥付預售資金

三、優化公積金貸款保證。

各市公積金中心不再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公積金貸款保證金,對與公積金中心合作的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在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中增加“代償公積金逾期貸款”內容。工程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或不動產首次登記後,預售資金申請使用額度最多不得超過總額的99.9%,辦結公積金貸款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監管部門解除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購房人公積金貸款保證金

四、探索公積金統籌使用方式。

各市公積金中心要根據結余資金情況,積極拓展貸款服務,以異地貸款同城化管理等方式,跨區域發放公積金貸款,統籌使用公積金,提升全省公積金服務水平。

五、加強公積金貸款部門協作。

各市公積金中心要與住建(房管)部門、規劃和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部門、商業銀行等加強協作,積極推進“壹站式”業務辦理,進壹步優化流程,縮短時間。

六、推動建設項目綠色高質量發展。

鼓勵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全裝修、智能化、節能低碳的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對開發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築項目的企業在信用等級評價中予以加分超限高層建築原則上應達到綠色建築三星級要求,但對城中村改造、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項目,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依企業申請適當降低綠色建築星級標準。

七、落實裝配式建築容積獎補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7〕62號)明確規定,對主動采取裝配式建造的住宅項目,在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時,項目預制外墻可不計入建築面積,但不超過裝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計容建築面積的3%。各市住建部門要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享受裝配式建築計容優惠政策,調動房地產開發企業推廣裝配式建築的積極性

八、提高消防設計審查效率。

消防審驗部門和服務機構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完成消防設計審查工作,對企業上報的消防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壹次性告知。消防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消防設計規範把好消防設計文件質量關,避免反復修改。

九、對建築工地實施差別化監管。

各市住建、城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同市本級其他部門以及縣(區)、鄉鎮(街辦)執法部門的統籌協調,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充分利用無人機等技術手段,減少對建築工地施工秩序的幹擾。對建築工地揚塵治理情況建立項目動態監管名單,實施分類監管,限制優秀項目檢查次數,對問題較多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項目,加大監督檢查頻次

十、優化項目竣工驗收程序。

在太原市開展工程項目分階段驗收改革試點,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住建部門可依企業申請,由監督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改為監督項目主體形象進度分階段驗收,為企業加快工程序時進度、縮短工期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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