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西應用科技學院本科、專科招生。
第二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3條學校情況
(1)學校全稱:山西應用科技學院
(2)學校代碼:12779
(3)教育程度:本科
(四)辦學性質:民辦。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六)辦學形式:全日制。
(七)學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市小河工業園玉古路東1號,郵編030062。
南校區地址: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南寺街5號,郵編:030800
(8)網址:www.astsxc.com電子郵箱:zb7126000 @ 163.com
(9)咨詢熱線:400-0351-181-7126000 7971999。
第四條招生計劃、專業設置和學費標準
學校招生專業按照山西省教育廳批準並經教育部備案的可供選擇專業目錄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全部向社會公布。收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並向社會公布的標準執行。
2020年本科30人,專科9人。
本科專業(四年)
學費
舞蹈表演
數字媒體藝術
視覺傳達設計
16900元/學年
音樂表演
廣播電視導演
播音與主持藝術
書法
土木工程
工程審計
大數據管理和應用
15900元/學年
交通工程
機器人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工程管理
汽車服務工程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軟件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建設成本
電信工程與管理
金融工程
財務管理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14900元/學年
酒店管理
銷售管理
學前教育
物流管理
審計
文化產業管理
專業科目(三年)
學費
建築裝飾工程技術
8800元/學年
建設成本
建築工程技術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7800元/學年
數字控制技術
計算機應用技術
機電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財務管理
會計
7500元/學年
第五條體檢要求
(壹)報考考生的身體健康標準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2)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報考美術類專業。
第六條準入規則
(1)學校執行教育部、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以投檔分數和本人專業誌願為依據,公平公正地錄取學生。
(二)投資比例:執行各省(區、市)指定的投資比例。
(3)學校外語教學的語言為英語,少數民族語言考生應慎重報道。
(4)學校按平行誌願投檔政策錄取;對於非平行誌願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考慮第壹誌願考生。
在山東等改革高考的省份,根據相關錄取文件,考生的科目要與當地考試院選擇的專業科目要求相匹配。招生時,山東省考生由山東省教育考試院按其有關規定直接錄取專業。
(五)對考生進行專業安排。
1.進入檔案的考生優先根據專業誌願確定專業。誌願生源充足的專業會優先考慮高分考生。對於總分相同的考生,將綜合考慮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確定,專業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
2.不能滿足第壹專業誌願的考生,按照其第二、第三專業誌願的順序進行專業調劑。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所報專業確實不理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3.學生入學後確需調整專業,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由本人申請,招生領導小組審核,上級批準後辦理。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專業分數線以各省(區、市)統壹(聯)考試成績為準。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
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或批次,執行各省招錄的投檔辦法和錄取規則,以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誌願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視覺傳達設計、播音與主持、音樂表演、書法、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6個本科專業和1個高職專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數相同的,優先考慮文化分離度高的。廣播電視編導本科專業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專業分離度高的。
江蘇省播音與主持、舞蹈表演專業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按學校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專業成績者,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學校生源不足的,承認省統考(聯考)成績或同類院校成績。
(7)對男女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8)學校承認各省(區、市)優待和降低分數線考生的條件,按照加分後的分數錄取加分考生。
(九)專科生、專科生的招生應符合山西省教育廳和山西省招生辦的有關規定。
(十)新生入學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註冊手續,收費標準按公示金額執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11)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宋星航,職務:校長。
第七條獎勵扶助政策
(壹)學校對高考優秀本科新生實行相應的獎勵政策。
(2)學生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此外,學校還設立了“楊總先生勵誌獎學金”、“行航扶貧獎學金”、“企業資助雙創獎學金”,鼓勵上進、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八條畢業證書
(1)學生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考核合格,準予畢業,頒發山西應用科技學院畢業證書。
(二)符合相關學科學位授予資格和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條其他
(1)考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的體檢和復試。體檢復試不合格的學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2020年本科計劃各專業新生在學校本部入學。專科(高職)各專業新生第壹年在南校區入學,第二年轉入學校本部。第二年,數控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專業進入上海電氣集團技師學院。
(4)本科音樂表演專業分為聲樂和器樂。器樂包括鋼琴、小提琴、手風琴、小號、琵琶、古箏、竹笛、大提琴、二胡、揚琴,其他器樂方向考生不予錄取。
(5)大學與新西蘭、加拿大、馬來西亞等國家的大學開展本科和研究生項目,2+2/3+1雙學位項目,學分互認項目,短期交流項目。為有興趣且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出國留學的機會。
第十條本章程經上級審批後對外發布,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山西應用科技學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