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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壹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壹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陜西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