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陜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省中小企業促進局(省鄉鎮企業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1、強化促進全省縣域工業化的工作職責。
2、強化協調和推進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培植經濟主體。
(二)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規劃和縣域工業化、縣域工業園區發展規劃。
(三)承擔全省非公有制經濟、民營企業的發展工作,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非公有制經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生產要素市場化建設。
(四)負責中小企業的信息化建設;負責企業經濟運行的監測、統計和分析;建立小企業的預警機制;為企業和社會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
(五)負責全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創業輔導、信息咨詢、科技創新、信用擔保、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體系建設;聯系、指導相關的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
(六)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自主創新和技術創新,組織開展企業家培訓和人才交流,促進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協調企業與科研教學機構的合作,加快科技項目的產業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七)指導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工作;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和融資擔保機制的建立。
(八)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招商引資與合作交流;指導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外向型經濟。
(九)促進創業、催生小企業;依法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
(十)負責全省鄉鎮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壹)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