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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體設立登記的主要內容壹般包括哪些

商事企業設立登記的主要事項是:商號、商事企業的住所、營業場所、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開業日期、經濟組織形式、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資金總額、職工人數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商個人設立登記的主要事項是:商號、營業地址或流動營業的區域範圍、姓名、住所、開業日期、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資本總額、從業人數。除上述內容之外,商事企業或商個人的印章、商店的字牌、銀行的賬戶,在有的國家,甚至法定代表人的簽字等都屬應登記事項。

設立商事主體,應當向商事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章程或者協議;

(三)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住所或者經營場所信息材料;

(五)投資主體資格證明;

(六)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成員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七)商事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商事主體也稱商事法律關系主體、商主體,是指按照商法的規定具有商事權利能力和商事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從事商事行為,在商事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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