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部門。
很多地方自下而上試點行政體制改革,以區縣為單位,有的地方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監局“三位壹體”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括原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包括註冊登記(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部分地方下放的餐飲服務許可)、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具體職能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職能,即整合關系,沒有具體區別。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市場主體統壹登記和建立信息公示* * *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承擔反壟斷統壹執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壹管理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工作。
商務局也是參與市場監管和經營管理的重要部門。其主要職能是招商引資、外貿管理、電子商務和日常市場秩序管理。與市場監管部門職能重疊,是壹個權力相對小於市場監管局的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的促進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