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入職員工:《員工基本信息表》必填;身份證復印件;壹寸照片兩張。
2.已付:提交上壹家公司的勞動手冊和離職表,外省市戶籍員工需要《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
3.繳納社會保險:上海的社會保險是五險合壹,可以全部補繳。辦理居住證的,最早繳費時間為居住證發放當月。
4.新調入員工的基數可以調整。
5.離職:員工離職後,請在七個工作日內到我公司辦理離職手續(領取離職表和勞動手冊)。
6.社保中心每年7月份提供上壹年度的對賬單,發給職工本人。
7.政策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8.相關網站:
二。辦理綜合保險註意事項(針對非上海戶籍、無居住證員工)
1.新員工:從未在本市建立綜合保險賬戶,請提交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采集表》;
2.已繳納:本市已建立綜合保險賬戶。請提交填好的“個人信息收集表”和“綜合保險”勞動手冊。
3.綜合險賠付:綜合險可以賠付。
4.基數:繳費基數按照社保水平的60%確定。
5.離職:員工離職後,請在七個工作日內到我公司辦理離職手續(領取離職表和勞動手冊)。
6.轉移:綜合保險不能跨地區轉移,三年內繳費滿壹年的可以申請老年津貼。
7.政策依據:《上海市外來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
8.相關網站: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應註意的事項
1,補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2、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1).轉入:告知原單位我司公積金單位全稱及賬號,原單位辦理轉出手續。
如果個人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壹定要將個人賬號告知我們的客服人員,由我們通過封存的管理處進行轉移。
(2)轉出:只需告知我司新單位公積金全稱和單位賬號即可。
3、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錢直接打入員工的建行賬戶)
職工購房時,外地戶籍人員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房貸的,可憑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所購房屋的房產證、提取人與購買人關系證明、外省市戶籍證明、職工與當地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辦理。
4.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兩年,公積金賬戶余額5000元(單人最高可貸20萬+65438萬元補充公積金= 30萬元),即可申請貸款。家庭(兩人以上)最高可貸50萬。
5.政策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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