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訪問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選擇單位網上服務系統;
2. 進入參保登記管理,選擇企業職工參保登記;
3. 錄入新增員工信息,點擊下壹步;
4. 完成新增員工社保登記後,企業社保增加新員工的操作即告完成。
社保的繳納比例:
1、單位繳納比例:不同地區的社保單位繳納比例有所不同,通常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部分;
2、個人繳納比例:個人所需繳納的社保比例也會根據地區和具體政策有所差異,壹般涉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
3、繳納基數:社保的繳納基數通常以員工的工資為基礎,按照壹定的比例進行計算,不同城市會有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的規定;
4、政策調整:社保繳納比例和基數可能會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而發生變化,企業和個人需關註最新的社保政策;
5、補繳規定:對於社保欠繳的情況,各地區都有相應的補繳規定,包括補繳時間、補繳金額和補繳流程等。
綜上所述,單位在線添加新員工至社保系統的流程包括訪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入參保登記管理選擇企業職工參保登記,錄入員工信息後完成社保登記,從而順利完成企業社保增員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