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是:
1.為黃金、白銀、鉑金等貴金屬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
2.制定和實施交易所業務規則,規範交易行為;
3.設計交易合同;
4.組織和監督黃金、白銀、鉑金等貴金屬的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
5.制定並實施風險管理系統,以控制市場風險;
6.確保交易合同的履行;
7.發布市場信息;
8.監督會員的交易業務,查處會員違反交易所有關規定的行為;
9.監督指定倉庫的倉儲業務;
10,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功能。
交易所采用會員制組織形式。目前會員166家,其中金融類會員33家(含中資銀行類會員21家,外資銀行類會員8家,非銀行類金融機構4家),綜合類會員131家,自營類會員2家。會員黃金年產量和消費量占全國的90%,黃金冶煉能力占全國的95%。
交易所主要實行標準化合約的場內競價交易方式,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進行撮合交易。交易品種包括三大類12品種,合約主要品種為Au99.99、Au100g等黃金現貨實盤合約和Au(T+D)、Ag(T+D)等金銀延期合約。交易時間為周壹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下午21:00-次日2: 30。
成交價也與世界接軌。
交易所實行集中、凈額、兩級的資金結算原則,指定17家商業銀行為交易所結算銀行。
交易所實物交割實行“壹戶壹碼制”交割原則,在全國44個地區設立72個指定倉庫(69金3銀)。金元寶由交易所統壹調度配送,方便會員就近提貨。交易所認可能夠提供標準金錠、金條、銀錠的企業資質,並指定四家國家質檢中心對交易產品質量進行監督,對質量糾紛進行仲裁和檢驗。
黃金市場、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和外匯市場共同構成了中國完整的金融市場體系。上海黃金交易所將壹如既往地與時俱進,為中國黃金市場的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