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勞動仲裁部門聯系地址及電話號碼詳細信息整理如下表所示。
上海市辦理勞動爭議仲裁相關規定:
1、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辦案規則》。
2、申請條件:具備法定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聘用單位)和勞動者(聘用人員)。
3、辦理材料:仲裁申請書、身份證明材料、被申請人信息材料、委托材料、證據材料等。
4、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如上方表格所示。
5、辦理流程: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辦案規則》之規定,至本市具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屬於仲裁範圍:
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信息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