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納稅指標,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2)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654.38+00萬元;
(3)職工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定義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二、企業註銷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1.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因企業合並或者分立而註銷;
3.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
4.被撤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的;
5.被股東起訴解散公司後的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