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是壹種特殊的基金,對其使用有嚴格的限制。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過程中不能采取查封、凍結、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措施。社會保險基金不能用於償還社會保險機構及其原下屬企業的債務。社保賬戶被錯誤凍結的,被執行人應當通過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請求法院解凍社保賬戶。這些規定保證了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專款專用的原則。
社會保障卡使用規定:
1.社會保障卡的發放:由社會保障部門統壹發放,用於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
2.社會保障卡功能:具有身份認證、社保信息查詢、醫療費用結算等功能。
3.社保卡的激活和掛失:新領取的社保卡需要激活後才能使用,丟失後需要及時掛失;
4.社保卡充值及使用:可在指定充值點充值支付醫療費用等。
5.社保卡的更新和換發:隨著社保政策的變化或卡片損壞,需要定期更新或換發。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基金作為專項基金,受法律保護,不得在民事或經濟糾紛中被查封、凍結或扣劃,以確保其安全和專款專用的原則。社會保障卡被錯誤凍結的,被執行人可以請求法院依法解凍,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