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信息變更
若因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導致參保人姓名或身份證號與參保信息不壹致,如“張三”更名為“張四”,或“張三”變更原身份證號,屬於參保人個人原因導致的信息不壹致,需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變更證明,持身份證、社保卡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2.參保登記信息不正確。
如果企業在申報員工“王健”時,錯誤申報姓名為“王健”或身份證號,且上述信息因第三方原因而非參保人個人原因導致不壹致的,參保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及參保資料原件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屬於單位申報的,需要帶單位證明。
3.不常用字無法輸入,導致個人保險信息與身份證信息不壹致。
當參保人姓名中有生僻字時,系統無法正確輸入,會造成信息不壹致。如果參保人發現無法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只需攜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查詢參保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