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portal/index?region=440100)註冊開通用戶並進行網上預申請,系統自動進入深圳市公***就業服務平臺信息系統預申報。
(壹)申請:申請人/單位於廣東政務服務網搜索“初創企業補貼”,選擇自己所在區域(以福田區為例),點擊“初創企業補貼”。
點擊“立即辦理”,跳轉到申辦頁面填寫信息。
選擇辦理區域,填寫申請人基本信息,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服務協議》,點擊下壹步。
填寫表單,點擊下壹步。
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點擊提交。
申請完成,帶著所需材料去街道公***服務機構遞交。
(二)街道公***服務機構當場查驗申請資料。對不符合條件的,當面告知原因並退回申請材料。對於材料齊全並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
(三)審批(5個工作日)並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在初核通過後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復核。
(四)審核。公***服務機構導出初創企業補貼申請復核後的人員名單及補貼標準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7個自然日不計入承諾時限)。公示後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過調查不存在喪失補貼條件的情況的,視為復核通過;復核通過的予以支付。公示後有異議的,且經過調查存在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情況的,復核不通過,不予支付。公***服務機構在復核通過後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申請補貼撥入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五)辦結 (當場)申請復核通過後系統自動完成辦結。
(六)送達 該業務無送達步驟,街道公***就業服務機構在復核通過後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撥入申請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窗口辦理流程
(壹)申請受理: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到註冊地所在街道公***服務機構提出初創企業補貼申請,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會當面告知和退回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會出具《受理回執》
(二)審批審核:並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在初核通過後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復核。公***服務機構公示初創企業補貼申請復核後的人員名單及補貼標準,公示期為7天(公示7個自然日不計入承諾時限)。公示後無異議的,視為復核通過;復核通過的予以支付。公示後有異議的,但經過調查不存在喪失補貼條件的情況的視為通過,且經過調查存在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情況的,復核不通過,不予支付。
(三)辦結:申請復核通過後系統自動完成辦結, 街道公***就業服務機構在復核通過後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撥入申請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需要材料
1.身份證
2.委托合夥人或股東之壹代為申請的,提交單位委托辦理介紹信
3.代辦人身份證
4.《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5.申請當月前6個月的納稅證明
6.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