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們都看多了公司申請破產,個人申請破產幾乎是沒有,不過深圳出臺了個人破產條例,債務負擔過重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破產,這也是我國第壹個城市出臺了個人破產條例征求意見的地方性法規。那麽出臺這樣的條例,對深圳有什麽好處,達到怎樣的條件就可以申請破產呢?
申請破產的條件是什麽?
自從深圳的個人破產條例出臺之後,很多人就會覺得是不是可以隨意申請破產,那麽以後就可以放心買買買了?這是不可能的,個人申請破產是要滿足壹定的條件。第壹個條件為個人的凈資產為負50萬元以上,也就是所有的財產,包括房產、車子、股票、基金、保險等等總的資產減去負債,如臯達到了50萬以上才算符合。第二條件為深圳人或者是壹個在深圳交社保超過3年的人。需要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有多少人申請了個人破產?
深圳個人破產條例出臺之後,目前已經有260個人申請破產,這些 人都是從事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工作,有打工的,也有企業公司法人代表,高管,個體工商戶等,雖然來自各行各業,但是他們大部分人都是透支信用卡無法還上,面對著這麽多的負債,他們無奈之下只能選擇申請破產。不過真正能獲得法院允許的卻只有8人,數量是相當少,這也可以看出個人破產申請並不是這麽容易的。
個人破產條例有什麽好處?
深圳是壹個很有活力的城市,很多人都來到深圳打拼,但是深圳的生活壓力也很大,我們都知道創業可以實現財務自由,但是能夠下定決心創業的並不是這麽容易。因為創業的成本和風險都很高,很多人都因為創業家破人亡,所以這也讓很多人不敢輕易創業。但是有了個人破產條例,這就可以讓創業者無後顧之憂,可以放手去幹自己的事業,為深圳創造更多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