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統計能夠全面、客觀地反映某地國民經濟發展的數據和程度,因此被視為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方式,為各級政府的相關經濟政策調控提供必要的決策依據。
在統計學上,壹般以年主營業務收入作為企業規模的標準,達到壹定規模要求的企業稱為規模以上企業。
這四家企業與這四家企業的主要區別有四點: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為“四上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為“四下企業”。
2.建築業資質:具有工程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的施工法人為“四企”,不具有工程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的施工法人為“四企”。
3.規模以上批發零售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為“四類企業”,不符合條件的為“四類企業”。
4.規模以上住宿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的住宿餐飲業法人單位為“四上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下的住宿餐飲業法人單位為“四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