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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國家公務員?

公務員來源

公務員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只要國家機器建立了,文官制度也就建立了。值得壹提的是,公元605年(隋大業元年),中國建立了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文官考試制度”,即“科舉制度”。並且被後來的歐美國家模仿改進。但“文官”壹詞是從日本傳入的,日本古代稱之為“文官”,戰後改稱“國家文官”。

[編輯本段]公務員的類型

在國外,公務員的概念有大有小,範圍也不盡壹致。壹般來說,有三種類型:

第壹個是小規模的。公務員僅指中央政府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官員,不包括選舉產生或政治任命的內閣成員,以及各部副部長、政治秘書等行政官員。這個範圍和《國家公務員條例》的適用範圍是壹致的,英國和很多英聯邦國家基本都屬於這壹類。在英國,公務員是指那些不與內閣共進退,通過公開考試選拔,能長期無過失任職的公務員。

第二個是中檔。中央人民政府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政務官和公務員,都稱為公務員,但只有公務員才適用《國家公務員條例》。美國基本屬於這壹類。在美國,公務員被稱為“政府雇員”,這是壹個範圍很廣的稱呼,包括除軍人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員。

第三種是大類,是指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的公職人員,除議員、法官、檢察官以外的國會工作人員,以及作為公務員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分為“特殊崗位”和“壹般崗位”。“壹般崗位”公務員是指政府系統內非選舉產生、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政府系統內的事務官,即非選舉產生、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員,只是適用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壹般崗位”國家公務員。日本和法國基本屬於這壹類。法國公務員是指中央機關及其下屬機關、地方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中被任命為常任官員的工作人員。

以上三種,不難看出中國基本屬於第二種概念劃分。

[編輯此段]國家公務的三個標準

所謂國家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的工作人員。符合三個標準:1,依法履行公職;2、納入國家行政編制;3.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即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福利等保障。

2006年,國家公務員法實施後,除行政機關外,中國黨的機關、人大機關、CPPCC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也被納入公務員隊伍。

[編輯此段]公務員招考時間

從2002年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時間固定,報名時間為6月中旬5438+10月,考試時間為6月第四個周末165438+10月。

省以下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尚未確定。報考人員要密切關註各種新聞媒體關於招錄公務員的信息,以免錯過報考機會。

[編輯本段]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2)出生於18至35之間(1973,10,15,191,10);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要特別強調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是指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機關直屬地方(市)工作過的,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招聘崗位,是指“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或“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等四類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和被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招聘崗位。

[編輯本段]申請流程

公布職位等文件→選擇職位→提交報名申請→招錄單位審核→考生通過後上傳照片→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專業考試(部分職位)→面試→體檢→政審→公示→錄取。

[編輯此段]註冊政策

首先,關於申請條件

1.哪些人可以報考公務員?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壹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2.哪些人不能報考?

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四)現役軍人;

(五)試用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正在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以招錄機關公務員身份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的公務員,不得在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同壹事業單位擔任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事業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壹種崗位競爭考試。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確定應聘崗位。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壹旦報考該職位並被錄用,即形成回避關系。

3、2010研究生定向生,魏培生可以報考嗎?

2010畢業的定向生和委托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委托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應出具委托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並經所在機構認可。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以及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申請人可以在網上查詢認證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證明材料和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壹起提交招錄機關審核。

5.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可以參加考試嗎?

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

6.2008、2009屆大學畢業生可以作為應屆畢業生報考嗎?

國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國家規定擇業期為兩年,有的地方延長到三年),或仍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7.什麽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是指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機關直屬地方(市)工作過的,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以上解釋僅適用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招聘工作。

8.基層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以什麽身份應聘?

有基層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符合職位規定的基本工作經歷的,也可以報考需要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9.報名年齡是怎麽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人員(1973、10、15至19910、10之間出生)符合報名年齡要求。

10.如何認定參加過“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等項目的人員?

參加以上四個項目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需提供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項目,需提供省教育廳監制、教育部監制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的“特崗教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三支壹扶”項目,需提供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此證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 * *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連同其他材料壹並提交招錄機關審核。

11.參加“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等項目的人員,能否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

參加“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後,可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二、報考的時間、方法和基本步驟

1,什麽時候可以申請?

報名時間從2009年6月5日8: 00開始,至2009年10月24日24: 00結束。在上述時間內,報名者可在線提交報名信息,進行報名。

2.申請人如何報名?

2010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報名全部在網上進行,沒有現場報名。您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的相關鏈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

3.報考的基本步驟是什麽?

報考的基本步驟壹般包括:

壹、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招聘機構和崗位。

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可通過中國政府網、新華網、中國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國家公務員局網、新浪網、搜狐網、中國教育頻道、中國教育科研計算機網、中國教育在線等網站查詢。

第二,“考生報名”。報考人員在報考前,應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考生報名”。報名前,報名者必須閱讀並同意誠信承諾,否則不能報名。

第三,申請人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告。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相關信息。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再次報考同壹職位。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註冊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於2009年10月28日8: 00後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於2009年10月2日9:00至2009年10月7日116: 00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或所選考試地點的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考生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

未確認報名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需在2009年10月23日165438+9:00至2009年10月27日165438+16: 00期間登錄同壹網站確認自行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壹致。沒有帶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檢查結果。2010 65438+10月初,報考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範圍。

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和體檢的報考者,視為放棄相應資格。

三、關於應聘的職位

1.申請人可以申請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壹個職位。

2.應聘者可以換職位嗎?

在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進行職位變更。

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在2009年10月24日24: 00前改報其他部門或部門內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已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自動禁止報其他職位。

四、關於考試費。

1.考試費是多少?

考試費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具體收費標準可向各地承擔考試的考試機構咨詢(各考試機構電話可在10月29日後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65438)。

2.誰能降低考試費?

貧困農村大學生和城鎮居民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資格考試

1.資格審查由誰負責?

招聘機構負責資格審查。

2.如果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如對《招聘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招聘機構聯系(各招聘機構的電話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上查到)。

六、關於填寫《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

1.填寫報名表和報名推薦表需要註意什麽?

填寫報名表和報名推薦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的按;如果資料不全,導致無法通過招聘機關的資格審查,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名推薦表僅由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填寫,其他報考人員無需填寫報名推薦表。

2.報名表和報名推薦表什麽時候用?

進入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應在參加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前提交報名表和報名推薦表。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壹般在2010三月底前進行。請應屆畢業生提前做好準備。

3.社工需要填寫當年在校學習成績嗎?

壹般情況下,社會從業人員當年在校學習成績不需要填寫。個別招聘機構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七、關於公共* * *筆試。

1,公共* * *科目筆試科目是怎麽設置的?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個科目。

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考試。考試範圍和類型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2.公共科目筆試是什麽時候?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65438+2009年10月29日。其中,行政職業能力考試上午9: 00-11: 00,申論考試下午6:00-16:30。

3.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怎麽查?

2010、1月上旬,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面試人員名單。

4.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怎麽界定?

公共* * *科目筆試結束後,由中組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專業崗位,在界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給予政策傾斜。

八、關於專業科目的考試和面試

1,如何確定面試(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公共* * *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面試人員與招考簡章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參加各職位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名單。

2.所有職位都要考專業科目嗎?

不會。只有招聘簡章中公布的壹些要求進行專業考試的職位才會進行專業科目的考試。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各崗位面試(專業科目考試)人選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考生可以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網站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4.專業科目考試什麽時候舉行?

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大綱和要求由招錄機關確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可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查詢。

5.專業科目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招聘機構負責專業科目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報考人員可登錄招錄機關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專業考試安排情況。

6.面試什麽時候舉行?

面試時間由招聘機關確定,壹般在2010三月底前進行。報考人員可前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查詢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或致電招錄機關咨詢。

7.八個系七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是怎樣的?

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好協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等7個非通用語言職位的報考人員。,先參加165438+10月28日下午進行的外語水平考試,再考65438。考試地點都在北京。請應聘7個非通用語言職位。網上報名時,壹定要選擇北京作為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九、如何調整?

當通過招聘崗位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面試人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時,通過調劑向社會公布。具體辦法可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調劑結束後,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

X.關於體檢和調查

1.體檢考察人選怎麽確定?

招聘機關根據綜合成績(包括筆試、面試、專業考試)從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和檢查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聘機構負責。

3.體檢是基於什麽標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5〕1號)執行。

4.體檢是在什麽機構進行的?

在京招聘機構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衛生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京外招錄機關在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未指定體檢機構的,應當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

十壹、關於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錄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責令改正,考核結果無效,取消聘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十二、關於考試輔導材料

1.公務員有沒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訓班?

* * *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或個人編寫與公務員考試相關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與公務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社會上說與本次考試有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誤導報考人員,與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無關。

2.申請人如何備考?

考生可以認真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做好備考準備。

十三、關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

“2010公務員年度考試”適用範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考試錄用公務員。

[編輯此段]體檢

專業科目面試、筆試結束後,按照綜合成績高的順序,按壹定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的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50%。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合格的人員中擇優錄用,並在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

特別說明:民航空警崗位筆試合格者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再按壹定比例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培訓。中國民用航空局根據面試、體能測試、專業培訓和考察情況,擇優錄取,並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詳情可在中國民航局網站查詢。

[編輯此段]招聘公告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機關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錄用,並在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編輯此段]試用期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壹般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編輯本段]公務員科目考試大綱

為方便考生了解、準備和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公共* * *科目筆試,我們組織有關專家編寫了《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供考生參考。

壹、公共科目筆試內容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均為閉卷考試。

行政職業能力考試為客觀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

申論為主觀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二、答題要求

(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考生必須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答案無效。

(2)應用

考生必須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填寫準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在非指定位置或用鉛筆作答無效。

第三,引入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測試內容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量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適合采用客觀紙筆測試的方式進行考試,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和常識判斷。

言語理解和表達主要衡量考生運用語言文字進行交流和思考的能力,以及快速準確理解書面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尋找主要信息和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單詞和句子的確切含義;概括閱讀材料的中心和主題;判斷新形成的句子是否與閱讀材料的原意壹致;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隱含的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和目的;用詞準確恰當等。

數量關系主要衡量考生理解和把握事物之間數量關系、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技能,主要涉及對數字和數據之間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和運算。

判斷推理主要考查考生對各種事物的分析和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詞語概念、事物關系、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

數據分析主要衡量考生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形、表格等材料的綜合理解、分析和處理能力,通常由數據、統計圖、圖表和文字材料組成。

常識判斷主要衡量申請人運用法律、政治、經濟、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識的能力。

(B)問題介紹

第壹部分:言語理解和表達。

壹般包含壹段話或壹句話,要求考生選擇最符合要求的壹個。

第二部分:數量關系

第壹種題型:數值推理。每個問題都給了壹個系列,但是少了壹個。要求考生仔細觀察這個數列中數字之間的關系,找出排列規律,然後從四個備選答案中選擇最恰當合理的壹個來填空,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律。

第二種題型:數學運算。每道題都給出壹個算術公式,或者壹段表達數量關系的文字。要求考生熟練運用加減乘除等基本算術規則,運用基本的數學知識準確、快速地計算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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