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互聯網+的合法征稅化虛為實。
將執法責任和法治稅收示範基地建設指標分解落實到主協辦單位和團隊, 通過系統推送工作實施方案和各小組任務,統籌分配法治稅收示範基地領導小組及成員的工作和法治稅收示範基地建設的任務,實現數據、資料、指標的整合,落實法治稅收示範基地的任務。 同時,對執法落實不力、執法不規範的責任人進行問責,問責結果在信息系統公示。通過收集整理日常工作中從金三系統篩選出的稅收執法疑點信息,建立統壹的績效改進信息庫。
二、互聯網加法定稅簡化。
充分利用法治下的稅收管理平臺,使執法監管工作信息化,從而實現監管過程中全天候、無處不在的溝通指導。重點是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督察工作節點提醒、各工作組任務完成進度、督察結果反饋、意見建議等。通過不定期向各部門發送考核節點提醒、工作指令、工作動態,加強部門間的聯動,簡化了原來紙質傳遞、對工作進度把握不足的缺點,實現了執法督察重要信息傳遞全覆蓋。
通過平臺找出各類疑點信息之間的關聯,進而找出執法過程中的深層次問題和今後的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提醒和交付疑點任務,達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範執法風險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