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資企業是指以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國內個人資產投資創辦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和股份企業等五類。所謂內資註冊公司是相對外資企業的,如果由中國人或中國法人投資設立的企業的企業可稱為內資企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內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托書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明;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壹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字號查詢證明或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