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單位是指經濟上、行政上獨立的單位。獨立核算單位的條件是: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獨立核算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會計預算決算表;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在銀行設有獨立的戶頭。
獨立核算單位(independent accounting unit)是指與“非獨立核算單位”相對。對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的企業。壹般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單位;
2、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3、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自行計算盈虧;
4、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可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幣結算等。
行政、事業單位中,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全面核算和獨立編制決算的,也稱獨立核算單位,如高等院校,某些中等專業學校、中學等。
擴展資料
獨立核算單位具備以下特征: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 使用)資產,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會計上獨立核算盈虧,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
百度百科——獨立核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