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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投標保證保險

2020建築業改革大潮,保險力量持續為建築業發展註入活力!-工保網

令人欣慰的是,在國家高效疫情防控指揮之下,2020年第二季度開始,我國建築業市場進入復工復產階段。加之今年以來,“放管服”與“優化營商環境”等重要戰略方針的持續推動,我國建築市場迎來包括建企資質、行政審批、保證金管理、質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極大程度地釋放了建築市場活力,推動建築業回歸行業發展的快車道。

依據國家統計局、商務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數據:

2020年第三季度,國內建築業在“新冠”疫情從爆發到穩定以及經濟漸進修復的大背景下逐漸回暖。2020年1-9月,全國建築業實現總產值167927億元,同比增長3.4%;全國建築業累計新簽訂單20.35萬億元,新增合同額累計同比增長8.76%。截至2020年9月底,全國建築業簽訂合同總額39.09萬億元,累計同比增長7.02%。

疫情影響下我國建築業重新煥發強大活力,同樣無法忽視來自保險行業的重要推動力量。事實上,自2015年9月24日國家出臺《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鼓勵引導保險力量參與工程建設,保險力量就日益成為中國建築業快速健康發展中不可忽缺的壹環。近年來,隨著國家持續推進“放管服”和“優化營商環境”等戰略方針,保險力量廣泛參與到保證金管理、公***資源交易、構建新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等行業改革當中,並日益發揮重要作用。

1、保證金管理,釋放企業活力

長期以來,各類工程保證金的繳納與管理問題,對國內建築企業與建築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造成沈重負擔。建築企業飽受資金困擾,工程質量與合同履約難以保障,行業發展陷入瓶頸。直到2016年開始,國家開始大力清理工程建設領域的各類保證金,並開展保證金管理改革,推進包括保險保函形式即工程保證保險在內的工程保函代替現金保證金,建企發展再次輕裝上陣,重新煥發活力生機。

建設工程保證保險

是以建設工程合同履約行為為標的的合同保證保險。投保人向保險人交付保費,由保險人代替投保人向被保險人保證其履行合同約定,壹旦投保人未履行約定,給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由保險人代替投保人履行合同約定或進行損失賠付。

自2014年浙江溫州率先試點建設工程保證保險,保險機制逐漸在保證金管理領域顯露出包括辦理成本、手續流程、不占授信、有效釋放企業保證金壓力等多方面優勢。尤其釋放保證金壹項,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的杠桿放大效應能夠極大盤活建築企業資金,減輕企業經營負擔,間接降低工程投標等活動的經濟門檻。

以浙江省為例:2018年浙江全省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承保 10972 筆,為建築企業釋放保證金 65.7 億元;2019年前三季度,浙江全省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承保21292筆,保額較2018年翻番。

再以青海省為例:相較浙江省,青海省開展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的試點時間明顯較晚,但釋放保證金成果顯著,僅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就已承保2693筆,為企業釋放保證金9.57億元,相當於青海省2019全年金額。

實踐證明,在工程保證金管理領域運用保險機制,即推行建設工程保證保險能夠有效釋放建企保證金壓力,幫助企業減負,從而促進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保障建設合同履約,推動建築行業的高質量快速發展。

2、促進公***資源交易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是近年來國內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制度改革的重點內容之壹,也是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的主要任務。今年疫情期間,為有效減少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多地區取消現場投標報名,推行試用不見面開評標流程,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工程投標保證保險,作為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的主要險種之壹,早在2018年即開始保函“電子化”的發展進程。通過研發建立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服務平臺,持續探索公***資源交易合作的多種模式,在“促進傳統公***資源交易與監管由線下轉為線上”的基礎上,進壹步發揮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函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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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釋放投標保證金,減少企業資金占用成本;

2

簡化投標人辦理手續,減少辦理時間;

3

全過程留痕,信息可追溯,促進交易監管,規範招投標市場秩序。

疫情防控期間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服務平臺為“全國各地的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評標”形成有力支持,助力建築業順利復工復產。

3、構建新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2020年,國內建築業發展迎來了包括建企資質、行政審批、質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這些行業變革中蘊含著巨大的市場機遇,同樣也潛藏著大量的風險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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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取消施工圖審查,國家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這壹方面為了取消冗長的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建設審批程序;另壹方面則為了強化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主體責任,實現施工圖審查從行政審查到市場自審的機制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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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取消強制監理,國家提出“不再強制要求部分工程項目進行工程監理”,其主要目的在於解決項目管理過程中,建設監理“失效”問題,探索構建全新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客觀來說,在目前國內建築市場環境下,無論取消施工圖審查機制還是取消強制監理,都將為建設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生產造成不可忽視的風險威脅。

全新工程質量保障體系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簡稱IDI保險,是近年來國家在政策上大力推進的工程質量險種,其以建築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為保險標的,保險責任範圍既包括“地基基礎與主體機構工程”的質量缺陷問題,同時也包括房屋住宅常見的“保溫與防水工程”質量缺陷。IDI保險的保險期間最長可達十年。

除保障責任範圍與保險期間外,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還創新引入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通過專業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對建築工程的實施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服務,建立覆蓋建築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風險防護。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實現了保險力量參與工程質量建設,構建了全新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

全新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同樣是近年來國家在政策上大力推進的安全生產險種。安責險是基於建設工程意外傷害保險與雇主責任保險兩大險種優勢特點,創新研發的全新安全生產險種。

相較傳統安全生產險種,安責險不僅擴大了保障目標範圍,收窄了保險除外責任,令保險保障功能更全面,形成更有效的施工安全風險保障。同時,安責險還突破了傳統安全生產險種局限於發揮事後保險補償功能的瓶頸問題,創新引入了“事故預防功能”,令各類施工安全風險在萌芽階段即被發現,進而采取有效防範與應對措施。通過有效的事故預防機制,構建全新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值得註意的是,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紛紛擴大保險責任範圍,支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參保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建築業順利復工復產。

近年來,我國建築業發展經歷了多方面的發展考驗,同樣也取得了較為顯著的發展成果。在國家持續推進建築業改革,同時鼓勵支持保險業參與工程建設的整體背景下,保險力量日益成為推動我國建築業平穩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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