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許可證是指通過信息采集、開發、處理和信息平臺的建設,通過公用通信網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信息服務業務面向的用戶可以是固定通信網絡用戶、移動通信網絡用戶、因特網用戶或其他數據傳送網絡的用戶。sp許可證分為地網和全網,全網sp是指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如果企業申請得到了此項經營許可證,那麽該企業不但可以在企業所以省內進行業務開展,也可在全國其它30個省進行業務開拓。
企業辦理sp許可證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公司註冊資金為全網1000萬元,地網100萬元;
2、公司屬於國內的內資公司,不存在技術入資,或其它入資形勢;
3、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5、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6、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7、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等。
申請sp許可證的申請材料為:
1、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公司章程、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
2、已設立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3、壹年內新設立的公司需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或設立壹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期(壹年內)審計報告;
4、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的清單列表(含姓名、職務、學歷、聯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證和相關資歷證明;
5、房屋租賃協議或其辦公場地證明、公司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員工的勞動合同、組織機構代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