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是國家大事,必須按照國家領導小組的決定,統壹部署,穩步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協調小組負責
研究和協調電子政務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和推進電子政務建設。
●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建設由電子政務建設協調小組協調指導,具體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實施方案;業務系統和信息庫建設項目,按《電子政務建設任務》規定的分工組織實施;為了保證電子政務的順利建設
近期,國務院新聞辦要配合或組織有關部門加快制定電子建設的標準體系和安全規範,明確提出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密碼系統、項目管理等方面的統壹規範。,為各部門、各地方的電子政務建設創造條件。
●穩中求進,不搞重復建設。
各部門各單位要統壹認識,加強領導,制定規劃,積極穩妥地抓好政務建設,特別是加快信息資源開發和業務系統建設,從實際出發,逐步規範業務流程,增加網上業務,加強服務和公共管理。各地要按照統壹要求,加快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整合,並進行建設或調整。
要做壹個符合中央政府網絡標準的省市政務統壹網絡平臺,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現有網絡平臺條件,不搞重復建設。
●使用統壹的網絡平臺。
各部門已建成的業務系統和網絡要按照統壹規劃和標準進行調整,逐步規範和完善,實現原系統與統壹網絡平臺的互聯互通。原則上,新的業務系統應使用統壹的網絡平臺。
●規範試點。
電子政務建設要做好試點和示範工作,統籌規劃,明確重點,務求實效,防止壹哄而上、盲目追風。國務院、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已經開展的電子政務試點和示範項目,要根據本指導意見提出的任務和要求進行調整,逐步納入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
●保證建設和運營資金,做好項目管理。
電子政務建設所需資金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支付。中央電子政務系統建設資金從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中安排;中央電子政務系統建成後,運行費用由財政部相關司局在預算中安排。地方電子政務系統建設經費和電子銀行運出經費由地方政府承擔。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中央財政會給予壹定補助。按照國家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加快推進本文件提到的政府建設項目,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前期工作、項目審批、采購招標、監理驗收等工作。
●創造有利於電子政務的外部環境。
加快制定電子政務建設技術政策,實施有利於國內信息產業發展的采購政策,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國內軟件和系統集成產業發展;制定電子政務項目概算標準,保證維護和培訓經費,特別是合理確定和提高軟件費用在項目總投資中的比重;研究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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