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計的產生和定義:產生、定義和五個理解要點。
2.註冊會計師的業務範圍:鑒證及相關服務。
3.會議審計和政府審計
4.審計五要素:三方關系、財務報表、編制依據、審計證據、審計報告。
5.審計的總體目標:無錯報、與管理層溝通和報告。
6.識別:兩個層次
7.基本審計要求:職業懷疑和職業判斷。
8.審計風險:審計模型,識別層級風險分類: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9.審計的內在局限性:影響因素:報告性質、程序性質、合理時間和合理成本。
第二章,審計計劃
1.初期經營活動:(1)目的:獨立有能力,管理誠信,對約定條款無誤解;(2)內容:評價職業道德、質量控制並達成壹致;(3)審計的前提條件:管理層責任、編制報表的依據、管理層批準。
2.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1)策略:範圍、目標、進度、審計重要性水平和審計資源;(2)具體計劃:風險評估、進壹步審核程序和其他審核程序。
3.重要性:(1)概念;(2)財務報告的重要性:基準*百分比;基準考慮:報表要素、用戶關註點、審計機構、基準波動;百分比考慮:用戶範圍、關聯方融資、基準敏感度;(3)特定類別的重要性:可有可無,壹個或多個,金額低於整體;(4)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整體重要性* 50%-75%;(5)明顯輕微錯報:整體重要性*3%-5%,考慮因素:以前年度錯報、評價結果重復錯報、管理層預期、勉強達到投資者預期;(6)審核過程的修訂:重大變更、新信息和對被審核單位認識的變化。
第三章,審計證據
1.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相關性和可靠性)
2.審計程序:7個主要程序。
3.基本知識的確認
4.確認中遇到的問題
5.分析程序:風險評估、實質性成果和總體審查。
第四章,審計抽樣方法
1,審計抽樣:
2.抽樣風險:(1)分類:控制測試過度信任和信任不足,影響審計效果和審計效率;細節測試存在誤接受和誤拒絕的風險,影響審計效果和效率。
3.屬性抽樣和變量抽樣:(1)屬性是發生概率,用於控制檢驗;(2)變量是金額,用於明細測試。
4.控制試驗中的抽樣方法:(1)簡單隨機抽樣;(2)系統取樣;(3)隨機抽樣;(4)整群抽樣
5.控制測試樣本量的影響:(1)估計的總體離差率同向變化;(2)過度依賴的可接受風險和可容忍偏離率;(3)整體規模:影響不大。
6.影響細節檢驗樣本量的因素:(1)誤差的可接受風險,容許偏差率的反向變化,其他同方向。
第7章,風險評估
1.風險識別與評估:(1)含義:了解環境實施的審核程序;(2)作用:重要性、會計政策、特殊考慮、期望值進壹步審計程序、審計證據(3)關鍵點:貫穿整個過程,關鍵點是妳能否識別重大錯報,低於管理層的理解;(4)風險評估程序:詢問、觀察、檢查和分析程序。
2.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1)外部環境:行業地位、法律、監管;(2)內部環境:性質、會計政策、操作風險、內部控制和業績評價。
3.了解內部控制:(1)三大目標: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法律法規要求;(2)五要素:控制環境、監督、風險評估、控制活動和信息系統溝通;(3)控制環境影響要素:成盛管理團隊。
4.評估重大錯報風險:(1)識別水平;(2)報表層面:區域不穩定、流動性、重要客戶流失、融資受限、誠信缺失;(3)應考慮特殊風險:欺詐風險、重大關聯變化、復雜性、主要關聯方、高度不確定性和超出正常範圍的重大交易。
第8章,風險應對
1.財務報表層面重大錯報風險的整體對策:專業懷疑、人員選擇、監督、不可預測性、對擬實施程序的整體修訂。
2.對已識別水平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壹步審計程序分為綜合方案和實質性方案:(1)綜合方案:=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2)實質性程序:=詳細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
3.控制測試:(1)前提:預期控制有效,僅通過實施實體程序無法獲取審計證據;(2)性質:詢問、觀察、檢查、重新執行;(3)實質性程序結果對控制測試結果的影響:無假陽性可表明控制有效,發現假陽性時應考慮控制的有效性。(4)中期測試:合理延長至期末,以獲取剩余期間發生重大變化的證據(5)歷次測試的審計證據是否發生變化(6)自動控制:壹般運行的有效性。
4.實質性程序:(1)分類:詳細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2)詳細測試方向:反向調查+正向調查(3)應考慮中期實質性程序:合同越弱,期末取證越困難,中期考慮的可能性越大+風險越高,期末或接近期末的可能性越大(4)前期實質性程序:證明力非常弱+未發生重大變化。詳細測試的範圍考慮樣本大小和取樣方法。實質性分析程序的範圍應當考慮已確定的差異。方差越大,範圍越小。在確定差異時,應考慮計劃的重要性和保證水平。
第9章,銷售和收款周期的審計
1.營業收入的常規實質性程序:(1)取得營業收入明細表(2)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3)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4)通過直接調查低估和反向調查高估(5)實施銷售截點測試。
2.營業收入專項審計程序:(1)關註銷售退貨、售後回購、以舊換新、出口銷售;(2)非常措施:查工商,查憑證,反欺詐專家。
3.應收賬款的實質性程序:(1)獲取應收賬款明細(2)分析財務指標(3)查看賬齡分析表(4)應收賬款的確認程序。
第10章,采購和付款周期
1.應付賬款的實體流程:(1)獲取應收賬款明細;(二)確認函;(3)是否計入會計期間;(4)非入境測試:獲取該期間後收到、記錄和支付的發票的詳細資料;(五)應付關系人款項:業務原因及證明文件。
第11章,生產和庫存的周期審計
1.庫存監控程序:(1)評估管理層的指示和程序(2)觀察執行情況(3)檢查庫存(4)執行庫存提取。
第12章,貨幣資金審計
1,貨幣資金憑證:(1)現金盤點表(2)銀行對賬單(3)銀行對賬表。
2.庫存現金的實體程序——庫存監管:(1)核對計劃,確定庫存時間(2)核對賬目(3)核對賬目(4)非報告日應調整庫存監管。
3.銀行存款實質性程序:(1)銀行賬戶存疑(2)銀行對賬單真實性(3)核對銀行賬戶金額(4)確認函。
4.定期存款、存款和投資基金的實質性程序
第13章欺詐與法律法規的考量
1,欺詐風險因素:(1)動機或壓力(2)機會(3)借口和能力。
2.識別和評價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1)屬於特殊風險;(2)應進行評估;(3)假定收入是欺詐性的;否則,手稿將被解釋。
3.應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1)整體應對:選擇老手、評估政策和不可預測性(2)識別層:改變性質和時間,包括範圍(3)管理層對控制的風險:測試分錄、審查會計估計和評估業務原因。
第14章,審核溝通
1.與管理層溝通的必要事項:(1)筆記會議的職責(2)審核範圍和日程(3)發現的主要問題(4)書面內部缺陷(5)書面筆記會議的獨立性(6)補充事項。
2.會前會後溝通:(1)溝通內容:管理層的誠信、分歧、欺詐和違規行為、變更原因。
第15章,註意會用別人的作品。
1.是否使用內部審計的評價內容:(1)客觀性:地位、支持程度(2)勝任能力(3)系統的、規範的方法。
2.使用外部專家:(1)稿件不屬於會議;(2)應當保密;(3)不應受質量程序的約束;(4)應要求客觀性;(5)應壹致簽署書面協議。
16章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點思考
1.了解構成要素註:(1)無需了解:執行分析程序(2)職業道德和獨立性(3)專業勝任能力(4)獲取審計證據是否充分(5)是否處於積極的監管環境中。
2.重要性:(1)群體陳述水平重要性(2)特征類別重要性水平(3)成分重要性(4)顯著輕微錯報閾值。
17章,其他特殊項目審計
1.不確定性高的會計估計:(1)高度依賴判斷(2)不采用公認的計量技術(3)以前存在較大差異時采用的會計估計(4)采用自行開發的模型評估的公允價值。
2.特殊風險的處理:(1)估計的不確定性(2)相關披露的充分性。
3.錯報:(1)說明會點估計與管理層點估計的差異構成錯報;(2)錯報不小於管理層的點估計與附註會的點估計的最小差值。
4.關聯方審計:(1)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復雜權益交易、與境外國家的交易、無對價、異常折扣或回報、循環交易、合同到期前條款變更。
5.持續經營假設對審計結論的影響:(1)適當+無重大不確定性=無保留意見(2)適當+重大不確定性+充分披露=無保留意見+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3)適當+重大不確定性+未披露=有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4)不適當=否定意見(4)
6.首次接受委托對期初余額進行審計:(1)無法獲取期初審計證據:對現金流量和經營成果表示有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適合特定情況的意見,對財務狀況表示無保留意見;(2)對當期有重大影響:告知管理層、告知前任、未妥善處理和提示、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18章,完成審核工作
1.錯報評價:(1)溝通與更正(2)分類與評價:重大單項錯報、內部錯報、分類錯報和輕微錯報(3)書面陳述:未更正的錯報對整體陳述影響不大。
2.期後事項:(1)分類:未來已調整事項和未調整事項(2)第壹期的期後事項:已調整事項和未調整事項是否已在未來披露(3)第二期的期後事項:管理層已修改報表時的考慮事項,管理層未修改時的考慮事項(4)第三期的期後事項滿足條件:審計報告日已經存在,並可能在報告日前已知。
第19章,審計報告
1.審計意見類型:(1)無保留意見(2)無保留意見:重大+不廣泛+重大錯報=有保留意見;重大而不廣泛+無法獲得充分和適當的證據=保留意見;材料+廣泛+存在材料錯報=否定意見,材料+廣泛+無法獲得充分、適當的證據=無法發表意見。
第二十章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1.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類型:(1)有限審計範圍=無法表示意見(2)多重重大缺陷=負面意見(3)有效控制+不受限制範圍=無保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