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企業公司工商登記區建設局申請核查辦公場所填寫核查表(見附件)並經區建設局蓋章匯總資料辦理:
A. 網報數據執;
B.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C.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D.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E. 安全產許證副本(建築業企業提供核原件收復印件);
F. 定代表證明書、定代表授權委托書;
G. 建築業企業前未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9號)第二十條所列行或工程監理企業前內沒本企業監理責任造重質量事故;沒本企業監理責任發三級工程建設重安全事故或者發兩起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未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8號)第十六條所列行證明(外省企業由企業所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本省企業由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廣東省省屬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具建築工程總公司、鐵道建築總公司、鐵路工程總公司、港灣建設(集團)總公司、路橋(集團)總公司、冶金建設集團公司、煤建設集團公司、化工程總公司、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色建設集團限公司、土木工程集團公司、質工程集團公司、家電力公司、石油氣集團公司、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海洋石油總公司、新興(集團)總公司、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等央管理企業及其屬企業由總公司具);
H. 介紹信外省企業由企業所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本省企業由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廣東省省屬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具央管理企業及其屬企業由總公司具;
I. 駐深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J. 深銀行戶證明;
K. 企業深辦公場所證明(指本企業購買物業房產證或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少於房屋租賃合同總承包企業少於150平米其企業少於100平米註:處辦公點能註冊家企業);
L. 企業駐深支機構行政負責、技術負責職稱證書、身份證(核原件收復印件)深聯系電(含座機手機)項目經理證、安全產考核合格證、註冊監理工程師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M. 企業與公司所轄區口計部門簽訂計劃育管理責任書;
N. 勞務包企業除提供述資料外需提供資質等級標準規定數量技術工職業資格證書社保險清單(要求加蓋社保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