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目標不明確。大多數企業誤以為ERP系統的實施是壹個簡單的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或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目標定的太高或太低,都容易模糊。壹旦目標模糊,在具體實施工作中就很難落實,不分重點,抓胡子眉毛壹把抓,導致投入過大,收效甚微,執行不力。
第二,認識不明確。將ERP項目僅僅視為壹個計算機項目,對管理思想、管理軟件、管理信息系統這三個概念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計算機系統不是管理目的,而是管理工具;ERP項目不是計算機項目,而是管理項目。它是企業管理模式的全面創新,是壹場深刻的管理革命,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實施周期長。這是壹項非常復雜的管理系統工程。
三是企業基礎管理薄弱。由於管理基礎薄弱,企業根本不具備實施ERP系統的前提條件,甚至不存在業務流程再造的問題,而是新業務流程的問題。長期缺乏對先進理念的壹貫貫徹,必然導致ERP系統在壹定的管理理念指導下無法實施和應用,即使質量過硬的企業也會因外部市場環境的不規範而難以規範運作。
第四,人才短缺。企業自己開發軟件需要時間和金錢,原因是缺乏人才;軟件廠商各有優劣,用戶很難區分優劣和適用性。新知識範圍廣、數量大、更新快,難以全面掌握;企業個性和行業個性差異很大,企業管理的基礎和側重點不同,很難開發出先進、經濟、實用、具有市場推廣價值的軟件。
五是執行矛盾多。ERP系統集成與實施中部門間難以協調的矛盾,ERP先進性與企業人員素質差的矛盾,應用範圍廣與數據準備工作量巨大的矛盾,規劃的準確性與IT系統基礎數據差的矛盾,實施周期長與IT技術更新快之間的矛盾, 企業需求與系統工作重心偏差的矛盾,高投入慢收益的矛盾,實施周期長與企業高層領導重視程度和心理承受能力的矛盾。
第六,不可控因素多。ERP涉及企業管理理念的轉變,業務流程的構建、重組和重構,企業資源的整合,因此被稱為“壹把手”工程,但“壹把手”工程本身是不可控的。基礎數據的唯壹性、完整性、準確性不可控;由於實施者的質量因素導致實施質量不可控;因為不同層次的需求不壹致,需求和驗收標準不可控;由於各方職能和理念的錯位,往往導致實施主體的缺位。這些因素最終導致實施周期和成本無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