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主要職責有哪些?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壹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壹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市場監管局待遇怎樣嗎?
1、公務員,即使用行政編制人員。這部分人員集中在縣局機關各內設科室,屬於機關人員,與其他縣局機關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具體收入存在地區差異。以中西部地區為例,縣級機關普通科員每月工資扣除五險兩金後實際到手壹般在3000-4000之間,東部地區翻倍;
2、參公事業編制人員。這部分人員主要集中在二層執法機構,人員使用事業編制,但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享受與公務員同等的工資和晉升待遇,身份雖然不同,本質上與公務員無異。待遇與前面的公務員壹樣,有車補、有十三薪、有年終考核績效,機關有的,參公人員都有;
3、純事業編制人員。主要集中在下屬二層機構,比如各類站所、檢測中心、市場中心等,編制財政供養情況全額、差額、自收自支等幾種性質都有,待遇按照各自的供養情況發放,彼此相差不大,總體每月比公務員少壹千元上下,加上年終考核績效的落差,年收入要比前面兩種人員少壹到兩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第壹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壹)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