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學領域,壹個人在壹定的年齡範圍內願意並能夠為報酬而工作,但沒有找到工作,就被認為是失業。失業率是勞動人口中符合失業條件的比例。事實上,很難確定真正在找工作的失業人數,尤其是在找到工作之前失業救濟金已經到期的人數。
失業的歷史就是現代化的歷史。在古代,這並不被認為是壹個問題,盡管農村勞動力中的隱性失業幾乎沒有什麽關系,尤其是在人口過剩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在城鄉二元經濟中依然普遍存在。
失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失業是指生產資料和勞動者分離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勞動者的生產潛力和主觀能動性得不到發揮,不僅浪費社會資源,而且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從狹義上講,失業是指具有勞動能力、處於法定勞動年齡階段並有勞動願望的勞動者失去或得不到有償工作的社會現象。
有勞動能力又願意勞動的人得不到正當的就業機會。沒有勞動能力的人不存在失業問題。有勞動能力的人不叫失業,雖然沒有工作,但是他們自己也不想找工作。不同國家對失業的規定往往不同。在美國,年滿16歲,沒有正式工作或者正在找工作的人被稱為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