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稅控設備未註銷的,到辦稅現場領取發票進行抵扣;
2.如果稅控設備已經取消,全電平臺會開具紅字發票。如果紅字信息單提示“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稅控系統)需要開具紅字發票”,需要在稅控設備註銷時聯系稅務局處理。
稅控盈余的稅務註銷步驟如下: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稅控面板,提供主表《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註銷和開具申請表》、金稅卡、IC卡或稅控面板、納稅申報表面板等材料;
2、稅務局對納稅人的材料進行審核,資料提供齊全,填寫內容準確,手續完備,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辦結。稅控盤註銷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請,在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中註銷納稅人的信息檔案,收繳金稅卡、IC卡、稅控盤和報稅盤。企業註銷稅務登記前需要註銷稅控面板。
綜上所述,紅字發票是指原發票有誤或者需要更正,需要重新開發票來調整賬目。(原發票叫藍票,紅抵消是相對於原票)3天內可以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稅務機關應將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發票專用章印模留存備查。
第十五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采購方式,是指批量供應、以舊換新或以舊驗新等方式。
第十六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領購簿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票單位和個人名稱、所屬行業、購票方式、核定票種、開票限額、發票名稱、領購日期、準購數量、起止號碼、違章記錄、領用人簽名(蓋章)、開具稅務機關(蓋章)。
第十七條
《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使用,是指發票及相關開票資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發售發票時,應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工本管理費,並向購票單位和個人開具收據。發票成本的收取和支付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辦法》第十六條所稱書面憑證,是指有關業務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
稅務機關應與受托開具發票的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發票的種類、對象、內容及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