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工作:首先需要將稅控盤與稅控機連接,並確保稅控機已經開啟。同時,需要將紙質發票按照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順序排列好,以便進行抄報;
2、登錄稅控軟件:打開稅控軟件,輸入管理員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
3、選擇抄報功能:在稅控軟件的菜單欄中選擇“抄報”功能,並進入抄報頁面;
4、輸入抄報信息:根據抄報頁面的提示,輸入抄報信息,包括納稅人識別號、稅控盤號碼、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名稱、金額等信息,並提交抄報申請;
5、核對抄報結果:稅控軟件將對抄報信息進行格式和邏輯的校驗,如果抄報信息無誤,則會生成抄報結果並自動上傳至稅務部門。如果抄報信息有誤,則需要進行修正和重新抄報;
6、完成抄報:核對抄報結果無誤後,即可完成抄報操作,將紙質發票進行蓋章,加蓋“已抄報”章,並按照規定進行保存和備案。
稅盤抄報操作後果:
1、責令改正並處罰款:稅務部門可能會責令企業改正違規行為,並處以罰款;
2、暫停使用稅控設備:稅務部門可能會暫停企業使用稅控設備,直至企業整改並符合規定;
3、納入稅務部門重點監管名單:稅務部門可能會將涉嫌違規的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對其進行定期檢查和監管;
4、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在嚴重情況下,稅務部門可能會對涉嫌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例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刑事拘留等。
綜上所述,在進行稅盤抄報時,需要遵守稅務部門的規定和流程,確保抄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並按照規定進行保存和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