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明星簽訂陰陽合同逃稅。我們都知道明星片酬高。即使高薪,他們仍然逃稅。這樣的人物怎麽可能是公眾人物,給社會和壹部分人帶來正能量?既然是公眾人物,就應該遵守法律,按照真實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像他們這樣偷稅漏稅,純屬僥幸。收入這麽高,他們不想交稅。這太過分了。國家應該讓偷稅漏稅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他們應該明白納稅的意義。
他們應該知道,能掙這麽高收入的人的前提是國家,國家拿這些稅給我們人民,最終會用在我們自己身上。所以這種逃稅行為是短視的,甚至是愚蠢的。
國家需要用這些稅收來發展壯大我們的國家。例如,它將用於教育和支付為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的工資。我們還需要提高我們的科研實力,軍事能力和外交能力,我們會用這些錢來修路。當壹些地區發生災難時,比如地震。國家會幫助他們,所以我們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為什麽要逃稅?只有國家強大了,我們才能有幸福的生活。個人利益需要服從國家利益。
偷稅漏稅是違法行為,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所以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我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心存僥幸去偷稅漏稅,這是愚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