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消後不可逆。妳只能再做壹次。稅務登記包括稅務(登記)登記、變更登記、重新登記和註銷登記。辦理稅務登記手續1。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到稅務登記分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寶安、龍崗區納稅人到當地地稅分局稅務登記科辦理),領取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2.納稅人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標明單位或個人所在地,加蓋印章,連同有關證件、資料壹並報送稅務登記分局(分局)登記大廳登記窗口。納稅人在報送稅務登記表時,應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以下相關證件和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二)有關合同、章程和協議的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和駐深外資企業機構,“三補壹補”企業和機構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3)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證明復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5)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6)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應提供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屋證明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上一篇:薩德的系統性韓國旅遊支持薩德的韓國企業下一篇:西鄉塘區簡介及詳細資料